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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文化产品”“文化精品”“文化经典”

发布时间:2022-01-10 15:22:00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舒小峰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建设受到高度重视,“文化精品”和“精品力作”成为热词。但是,“文化精品”没有一个明确定义,人们对它的理解各执一词、莫衷一是。如果不厘清一些模糊认识,在推动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中,就有可能出现一些偏差。

  存在将文化精品“庸俗化”“绝对化”这两种片面看法

  关于“文化产品”“文化精品”和“文化经典”这三个概念,至今尚无权威定义,为便于探讨问题,试做一定义:“文化产品”是指历史上各个时期由人类创作的、以精神消费为主要价值取向的物质的和非物质的产品。“文化精品”是经过精心创作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高度统一的文化产品。“精品力作”“优秀作品”指的也是“文化精品”。“文化经典”是世代相传,受到广泛社会认同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可以作为学习、仿效标准的文化精品。“不朽作品”指的也是“文化经典”。

  从逻辑关系上看,“文化产品”“文化精品”和“文化经典”三者应当是线性递进的关系,即:文化产品——文化精品——文化经典。并非所有的文化产品都是文化精品,但文化精品必然是文化产品;并非所有的文化精品都是文化经典,但文化经典必然是文化精品。

  从数量关系上看,“文化产品”“文化精品”和“文化经典”三者呈现出金字塔的形式。“文化产品”是基础,数量最多,“文化经典”位于塔尖,数量最少。没有众多的“文化产品”,就不可能产生“文化精品”,没有一定数量的“文化精品”,就不可能出现“文化经典”。

  现在,存在将文化精品“庸俗化”“绝对化”这两种片面看法。将文化精品“庸俗化”的看法,其实是把“文化产品”和“文化精品”混为一谈,把绝大多数“文化产品”都看作是“文化精品”,将文化精品“泛化”和“庸俗化”了。文化精品“绝对化”看法则认为,现在文学作品多得看不过来,可有哪一部能和《离骚》《红楼梦》相比?这种看法在坊间广泛存在、广为流传。这种观点有其针对性和合理性,却有失偏颇,把“文化精品”和“文化经典”混为一谈。

  文化经典具有四个特性

  文化经典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性。从形式上看,文化产品都受当时社会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技术条件的限制。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也决定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而技术的进步,则直接导致文化产品生产工具的变革和进步,甚至导致新的文化门类的出现。从内容上看,文化产品都反映出当时社会主要矛盾或受到当时当地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审美倾向和哲学观念的影响,从而打上时代的烙印。很多文学经典都深刻地反映和揭露出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紧贴社会现实。

  文化经典都具有创新的特性。文化产品的生命力在于创新,没有创新的文化产品不可能成为文化精品,更不会成为文化经典。文化产品的内容必须创新。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是一种智力活动,因此,所有文化经典作品从内容看都具有独特的原创性。文学作品自不必言,即使是工艺美术品,也没有两件是完全一样的。对文物进行复仿制,其技术再高,价值也无法与文物相比。“山寨”作品永远不能成为精品,更不会成为经典。

  文化经典都具有精心创作生产的特性。在我们今天看到的众多文化经典当中,有很多是经过作者长时间创作才最终完成的,很多“惊世之作”历经了“十年磨一剑”的艰辛。也有一些经典作品的创作过程虽然看似短暂、随意,但也总有着“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秘辛。即使是曾经创作出经典名作的文化产品生产者,其作品也并非件件经典。历史上大量的应酬之作、应景之作甚至是游戏之作,也都不是经典之作。没有经过长期的积累、深入的生活体验和精心的创作,只是闭门造车,粗制滥造出来的文化产品,是不可能成为文化精品,更不可能成为文化经典的。

  文化经典都具有必须经过时间检验的特性。现代科学常识告诉我们:当我们仰望星空的时候,那明星的光芒是早在几光年前甚至更长时间发出来的,而不是当下。文化经典也是如此。只有经过岁月的淘洗,经过若干代人的评判和选择,才能让后人感受到传统文化经典名作的魅力。而一些曾经流行一时的文化作品,却在时间的长河中烟消云散。一些流传至今的文化经典在其诞生之初的命运也并非一致。没有经过时间的检验,文化经典就无从谈起。时间越长,我们对文化经典的判断就越准确。

  关于文化精品的标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文化经典产生于文化精品,按照“法乎上者得其中,法乎中者得其下”的思路,把握历史上文化经典的特征及要素,或许有助于衡量和把握今天文化精品、优秀作品创作生产的标准。

  当今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趋向

  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类社会的文化产品的品种越来越丰富,数量越来越多,传播速度越来越快,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也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向。

  商品化趋向。文化产品的商品化本无可厚非。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文化产品既然能够成为商品,一些优秀文化产品自然也就能够成为文化品牌,给创作生产者和投资者带来丰厚的经济回报。而且,商品化有利于文化产品的传播,使一些从前“小众化”的文化产品能够被更多的人接触和欣赏,这是时代的进步。但是,绝不能认为文化产品只有通过市场才能衡量其价值。商品经济和市场并不一定能够造就文化经典。创作生产文化精品力作,文化市场只是“可能”,绝不是“万能”的。

  大众化趋向。历史上,掌握文化的往往是少数“文化人”,创作文化产品的是文化人,能够欣赏文化作品的往往也是文化人。虽然也有白居易创作出的能让老妪听懂的诗歌,但绝大部分文化作品还都是“阳春白雪”。文化作品的创作生产和消费都局限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是少数人的特权。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化的普及,科技的进步,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文化产品要商品化,必然要迎合普通老百姓的审美需求和水平,因而必然走上大众化的道路。在这种趋势下,越来越多的文化产品能够为公众所接受,越来越多大众化的文化产品成为精品。面向大众的作品有可能是精品,也可能成为经典,但绝不能反过来说:所有受大众欢迎的文化产品就一定是文化精品,更不一定是经典。极而言之,比如“三俗”文化产品就不可能称为精品,更不可能成为经典。

  流行性趋向。今天流行的文化产品是各领风骚数十年,甚至是数年。文化产品的商品化趋向、大众化趋向,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速,使很多文化产品如同过眼云烟,呈现流行性、短命化趋向。这一方面与文化产品生产者的浮躁有关,另一方面也和文化产品消费者的浮躁有关。

  技术依赖趋向。当今文化产品的生产创作,大量地依赖科技手段,在生产过程中依赖科技手段,再现这些文化产品也更多地依赖科技手段,如电影。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自古以来,文化产品的生产创作都与当时的科技进步密不可分。但是,过分依赖科技手段,往往就会忽略:科技只是一种手段。文化产品本身必须是人的思想的结晶,是由人来创作生产的,必须直指人性、直指人心。再先进的科技手段,如果不与深刻的内容相适应,只能给人造成感官的刺激,而不能打动人心。

  (作者单位:北京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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