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施策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李志平(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华中农业大学分中心特约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1BJY142〕阶段性成果)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产权权能,将经营性资产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稳定农业农村基本盘、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村治理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均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新中国成立后,农村集体经济经过多次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创新实现形式,激发出韧性十足的发展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政策的激励下,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的动力日益增强,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
一是农村居民对集体经济的需求不断增加。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农村消费升级速度明显加快,农民对医疗、教育、养老、生态等公共服务的需求迅速增加。一些地区的村集体结合实际发展农村养老、环境美化等与当地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产业项目,在扩大集体经济的同时,也为当地农民增加了稳定的基于成员权利的财产性收入。随着农村居民需求的不断升级,无论是为了获得村集体提供的公共服务,还是分享由此产生的财产性收入,农村居民都有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二是村集体推进集体经济发展的物质条件日益提升、主观能动性不断增强。近几年,随着扶贫项目资产等公共资源使用权下放、集体土地收入(包括土地增减挂钩带来的土地收益)的提高以及乡村振兴政策执行中各类稀缺资源的不断投入,农村集体经济中的可用资源和资产的总规模不断上升。不少乡村通过“资源变资本、资本变股本”等方式,深入挖掘这些资源的潜力,建立起数十万个种类多样的集体经营公司和集体土地开发公司,实现了对村集体资源和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的目的。凭借这些公司的经营收入和村集体资产的出租收益,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基本消除,部分乡村甚至接连跨过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等多个关口。总体来看,农村集体经济正在形成持续增长的态势,随着物质条件的日益提升,村集体通过创新创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主观能动性也不断增强。
三是城市下乡资源助推了集体经济的发展。随着城乡协调发展速度的加快,城市资源通过“市民下乡”“能人回乡”和“资本下乡”等途径,不断加速流向农村地区。秉持强强联合的考虑,这些下乡资源使用联合、联营、公司+村集体+农户等方式与农村集体经济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集体经济与这些下乡资源相结合,获得了生产技术、市场渠道和产品品牌等稀缺资源,提高了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进一步促进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四是地方政府的积极推动。在地方治理体系中,乡、村两级是治理组织的“末梢神经”,承担着基层治理的重大责任。但由于种种原因,乡村却成为治理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要增强这个薄弱环节,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发展集体经济,提升村级治理的物质保障和经济实力。在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过程中,一些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乡村,给困难群众买菜送米、提供分红收益和公益岗位,及时抵御返贫致困风险,成功担负起“第一道关口”的作用,对弥补地方治理短板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当前,大部分省份基于乡村富裕、基层稳定、保障善治等方面的考虑,在财政资金、金融信贷和土地使用上加大了对集体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了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四个关键环节
在上述各方面力量的推动下,农村集体经济既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工业转型、市场波动等带来的叠加风险。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全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需抓好四个关键环节。
第一,党建引领,保持正确方向。在农村群体中,基层党组织成员是“关键少数”。从建党初期的动员党员到农村组建农民协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始,每一个历史阶段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都需要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面对变化多端的市场风险,保障贫困群体的基本利益、保障我国粮食根本安全、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的核心作用。在驾驭市场和规范资本的基础上,用党的领导、党的组织优势保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发挥集体经营的优越性。一是选好配强领导干部。围绕国家战略方向,依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担当和党员干部的大胸怀、大境界、大格局,统筹乡村各类经济力量,以“头雁先飞”带动“群雁齐飞”。二是完善集体经济的治理体系。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线上+线下等方式,动员“乡贤”、吸纳各类“强人”、组织社工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完善党建引领下的集体经济治理体制,把农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三是用好驻村干部和党员下沉等制度,完善奖补政策体系,畅通民主渠道,使集体经济发展与地方治理同频共振、携手同行。
第二,以统为主,统分结合。农村土地资源是集体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土地资源如何实现统与分,是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战略。推动农村集体土地统的工作,应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统的方式要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基层党支部的主导下,多用租赁、参股、税收分成、资产置换等市场化逻辑,多使用股份合作、战略联盟等企业化形式,扩大集体经济可以统的资源规模,并提高其使用质量和效率。二是统的过程应坚持公平和可持续的原则。遵循循序渐进、因地制宜的工作思路,严格按规划、法规进行操作。无论是土地的生产集中转让,还是土地的收益分配,都必须围绕粮食安全和国家战略进行,必须走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结果能够经得起上级部门和第三方部门审核。确保农产品供给安全和所有群众股东的基本权益得到保护。三是统的结果要能够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群众满意。不少案例表明,一旦群众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当作自家事来管,在资产管理、资金使用、项目开展、收益分配等方面积极参与,就会对集体经济运行建立群众监督,还会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一招棋活,全盘皆活。
第三,以农业为基础,多产业协调发展。发展产业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根本任务。发展农村产业,应在尊重产业自身演变规律和市场规律的基础上谋发展。一是依据各地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资源、资产和资本的数量与质量,以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为基础,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做强地方特色,强化村庄地域品牌;二是顺应社会资本对集体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借鸡下蛋,以蛋孵鸡”的发展思路,通过村企合作、城乡对口合作等方式,提升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等传统产业的技术水平,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现有产业链和开发新产业链,提高产业持续盈利能力。三是防范产业发展可能带来的风险。在以健全农产品保险担保机制、扩大地方性保险范围等方式构筑防范体系之外,设立可以互联互通的集体经济的会计台账系统,依托大数据对集体经济专用账户进行无缝隙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风险预警。
第四,分期分区进行战略安排。在党的百年奋斗史上,每个历史时期都针对发展集体经济进行了战略安排,均取得了突出成绩。比如,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组建协会、发展村社企业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为中国革命提供了基本物质条件;新中国成立后,通过政社合一的方式为工业化提供了高达九成以上的资本原值;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曾经撑起中国经济的半边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未来三十年,围绕国家的战略需要,设计有效的战略安排,需要统筹好四对关系:一是跨越与渐进的关系。由于受前期发展成就的鼓动,中西部部分乡村萌生了跨越式发展的冲动,已经形成数目不等的债务。对此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越是发展水平低的地区,发展速度才可能越快,但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再要按照先前的速度增长就变得日益困难。而且,前期发展成绩的取得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政策帮扶,自我发展能力和基础尚比较薄弱。在未来三十年甚至更长时间,集体经济的基础性地位将逐步增强,坚持小步快跑策略更容易达到行稳致远的效果。二是短期和长远的关系。短期内可以选择出租大棚、厂房获取租金等项目,用短期低风险项目收益解决无钱办事、无人干事的问题,但在长期要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长短结合、前后相继。三是统筹分配和投资的关系。安排一定比例的集体收益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任务,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高农产品生产和生态方面的投资比例,以优势产业带动其他可持续性绿色产业的发展,促进绿水青山尽早转变为金山银山。四是统筹农村内外的关系。设计好向村外资源“开门”的方法,用足财政金融帮扶力量、对接超市等市场渠道、进行跨区域跨时期协调合作,为集体经济的发展构建有利的外部环境。
《光明日报》( 2022年01月25日 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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