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低收益大,监测数据造假问题怎么解决?
作者:郑兴春、何丽娜、范茂
近期,浙江省湖州市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查处了一起使用“COD去除剂”干扰在线监测数据违法案件。这是继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通报陕西神木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案件以来,地方查处的又一起使用“COD去除剂”干扰在线监测数据典型案件,再次为不法企业敲响警钟。
曾经一段时间,为掩盖超标排放等问题,企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在线监测数据造假一度成为业内潜规则。近年来,为严厉打击在线监测数据造假,从国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纷纷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2015年,原环境保护部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详细列举了13种篡改监测数据和7种伪造监测数据行为,为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提供了判定依据。2017年“两高”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七款就明确将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行为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2021年,全国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了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重拳打击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行为。2021年1月-10月,全国共查处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270起,合计罚款4900余万元,多名相关责任人被判刑,或被移送检察、公安机关,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但即便如此,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依然存在。在笔者看来,数据造假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造假成本低、收益大。从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在线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例和笔者调研情况来看,企业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的主要方式包括人为配制、稀释样品,故意闲置、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装置,篡改仪器参数,改变数据修正值,添加干扰剂等。这些作弊方式的成本极低,往往不过数十元,却可以为企业节省几十万元的设备运行费用和处理成本,导致部分企业铤而走险。
因此,要帮助企业算清一笔账,要让企业意识到,一旦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付出的代价远高于作弊所节省的成本。可尝试建立联合惩处机制,除了联合公安向违法企业实施行政或刑事处罚外,还应联合金融、商务、发改、税务、质监等部门,采取各种限制措施让违法企业寸步难行。要将违法必付出惨重代价的观念深深融入企业的发展理念中,才能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同时,不断提升监管技术水平,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在线监控数据造假违法行为大多发生在企业内部,很难抓住现行,而通过技术手段则可实现全天候实时监管。比如,江苏省苏州市从2021年起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远程监管系统,在在线监测设备的重要监测点位加装视频监控,并将视频接入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监管平台。平台增设视频动态识别功能,一旦视频内有运维人员出现移动取样探头、向取样口内添加物品等疑似弄虚作假的行为,平台将立即报警并自动保存视频证据。同时,平台还会结合企业的用电量、用水量、历史同时段排放量、同类企业排放量等信息估算企业的污染源产生量和排放量,如自动检测数据与估算值相差较大,也会发出疑似警报。这种对在线监控设备24小时无缝隙、智能化的监视,有效杜绝了企业逃避监管、试探法律底线的侥幸心理。
此外,也要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管的良好氛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可以采取加大有奖举报力度、加强法治宣传等方式,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打击违法行为。比如,对发现并提供使用、售卖添加剂线索的群众给予一定的奖励。也可定期组织企业及在线监测运维商召开恳谈会,鼓励企业以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为目标,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当守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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