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十二部门合力助文旅行业纾困
近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关于支持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帮助支持云南文旅行业稳岗就业、纾困解难,推动文化和旅游业稳步发展。
《措施》提出,实施以奖代补措施,按照有关指标对旅行社和旅游演艺企业进行综合考评,按排名位序给予位居前100名的旅行社1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纾困补助,给予位居前20名的旅游演艺企业3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纾困补助。持续推进纾困解难,包括降低用电成本、缓缴社会保险费、退还保证金等。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包括扩大信贷投放、接续贷款延期支持、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加大贷款贴息力度等。
《措施》还提出,要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发放专项文旅消费券,通过“游云南”“支付宝”“携程网”等线上平台分批分期发放不低于1亿元的文旅消费券,涵盖旅游景区、旅游民宿、旅游演艺、旅游交通、旅游线路产品等领域,支持消费券在全省通用。鼓励“云南人游云南”,支持旅行社企业与各级基层工会、教育机构加强合作,积极组织开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并符合政策要求的旅游线路产品,更好满足旅游市场多样化需求。开展自驾游送油券活动,联合省内油企共同出资发放电子油券。拓展多元化消费渠道,鼓励旅行社企业在现有经营许可规定的业务经营范围内,顺应“旅游+”发展趋势,经相关部门依法审核备案后,增加承揽专业性会议、会展、节庆、赛事等非包价旅游业务。(赵腾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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