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印发《军队党的问责工作规定》 4月1日起施行
本报北京4月1日电 中央军委近日印发《军队党的问责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军队党的建设条例》为基本依据,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新的实践,对军队党的问责工作进行体系设计和优化完善。《规定》的颁布施行,对于规范和强化军队党的问责工作,保证党中央、中央军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共5章39条,涵盖军队党的问责工作的指导原则、责任区分、问责情形、方式运用和问责程序等方面内容。《规定》强调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对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作出进一步区分界定;整合细化问责情形,使问责红线更加鲜明、问责清单更加具体;增设规范容错免责,为精准问责、科学容错提供依据;调整完善问责实施,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健全问责申诉和纠错倒查,规范问责整改和结果对待,提出加强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实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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