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若干政策措施 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本报南宁5月11日电 (记者庞革平、郑壹)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日前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落实对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运输业等服务业的纾困扶持措施,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据介绍,在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方面,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同时,今年按中央统一部署将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今年还将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同时,广西将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同时,阶段性对餐饮企业、零售企业、旅游企业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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