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文化合作社:让村民从“观众”到“主角”
河南省新郑市位于具茨山下、洧水河畔,这里有8000年裴李岗文化、5000年黄帝文化、2700年郑韩文化。近年来,新郑市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挖掘特色文化资源,把发展文化合作社作为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初步形成“星罗棋布、多点开花”的局面,打造出了以文化合作社助力乡村振兴的“新郑样本”。
政府主导,集聚文化力量
散落乡间的文化资源如何整合起来,实现从“一盘沙”到“一团火”的转变?2020年以来,河南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全省积极推动乡村文化合作社试点建设,这是河南省强化使命担当,在乡村文化振兴的时代背景下做出的探索之一。
作为全国文化先进县市、全国“戏曲进乡村”先进县市,新郑高度重视、迅速响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级责任人通力协作,送政策、帮资金、搞培训、优服务、搭平台,一系列帮扶举措的实施使全市基层文化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
观音寺镇以十里铺村为龙头,整合太清、菜王、乔户等地的狮子会,成立舞狮合作社,队员达300余人,每逢春节、元宵节等节庆,精湛的舞狮舞龙技艺总能成为霸屏抖音、快手等平台的“网红”。轩辕大鼓文化合作社依托周边的文化爱好者,把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相结合,如今社员已达80余人,每年为各类活动提供演出100多场,多次登上新郑春晚舞台。剪纸文化合作社扎根中原民间剪纸沃土,先后培训民间剪纸爱好者100多人,并融合新郑历史文化特色,先后创作出《黄帝故里圣地图》《十二生肖》长卷等一批叫响河南的文艺作品……
一镇一集群、一社一精品,各有项目、各显其能、各尽其才。目前,新郑全市已有28个乡村文化合作社相继挂牌,3300多名民间艺人活跃在乡村振兴的大舞台上,弘扬正能量,尽情展身手。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与各乡镇双层管理、齐抓共管,协同构建文化合作社的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组织架构、深挖本地资源、激发群众热情,集聚力量,以文娱人、以文化人,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交流提升,打造文化品牌
“兰花手,荷叶掌,握拳如凤头。”近日,在新郑市新村镇梨园村的文化广场上,村民跟着专业老师练习“唱念做打”。在老师的带领下,他们学得有板有眼,额头渗出汗珠,身形、唱腔愈加熟练,欢声笑语不时传来。
新郑是“戏窝”,村村百姓爱听戏、爱唱戏。近年来,新郑市立足实际,依托新村镇创建了戏曲文化合作社,全面开展文化提升活动,邀请河南省内文艺名家虎美玲等定期前去开展培训讲座。如今,十里八乡学戏、唱戏蔚然成风。
新郑市还整合文化人才资源,举办“结对子,种文化”等活动,通过新郑市豫剧文化演艺中心的手把手教学,合作社演员的表演水平迅速提高,现在已能够演出豫剧《秦香莲》《打金枝》《穆桂英下山》《福满具茨》等剧目,并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合作社到周边各村演出10多场,吸引观众3万多人次。
一系列名家培训鼓足了百姓的劲头,也形成了当地的文化品牌。2021年“五一”小长假期间,新村镇组织开展“春暖花开 梨园有戏”戏曲文化节,活动现场热闹非凡,日接待观众2万多人次,不仅吸引了众多戏曲爱好者加入合作社、有力推动了戏曲传统文化传承,还陶冶了情操,提升了百姓的道德素养,形成了健康向上的文明乡风和淳朴民风。
文旅融合,激活乡村产业
在文化合作社建设中,新郑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创新“文旅融合+美丽乡村”等模式,助力乡村振兴。
城关乡东郭寺村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出生地,写诗、咏诗是当地群众最喜爱的文化活动之一。城关乡整合诗社资源,成立诗词之乡合作社,连续5年举办诗词大会,塑造了白居易诗歌文化品牌;依托品牌,城关乡精心打造年接待百万研学生的诗词文化研学旅行示范营地,吸引河南省中小学生前来开展白居易文化研学活动。
郭店镇的非遗项目制鼓技艺历史悠久,当地依托传统技艺成立制鼓文化合作社,不仅传承了制鼓技艺,产品还远销山东等地,供不应求,合作社成员月均收入可达两三千元。
新郑是中国的红枣之乡,有着悠久的红枣种植和加工食用历史。依托当地红枣企业成立的红枣文化合作社,不定期对枣农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引导科学种植,实现了资源和技术从企业、合作社到普通农户的流通共享;联合种植基地连续多年举办枣乡风情游,观枣林、知枣史、吃枣馍、住农家等枣乡民俗文化,不仅吸引了八方游客,还让当地枣农的“钱袋子”鼓了起来,坚定了百姓的文化自信和发展特色产业的信心。
从“观众”到“主角”,从“调味品”到“必需品”,在新郑一个个文化合作社的带动下,不仅农村文化生活丰富了、农民收入增加了,乡风民俗更是得到了改善。如今,彻底摆脱贫困的乡亲们正满怀信心奔向更加美好的生活。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赵舒琪表示,新郑市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实施文旅文创融合战略,及时总结经验,持续推动文化合作社创新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让文化春风拂遍郑韩故城,助力加快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张莹莹)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