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作者:朱 隽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不久前,中办国办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乡村建设建什么、怎么建、建成什么样,对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强调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到2021年、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出具体部署,再到《方案》明确了乡村建设行动的任务书、路线图,一系列部署安排,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乡村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传递出我国重农强农的坚定决心和坚强信心。
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让亿万农民生活得更美好。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既要让乡亲们的“钱袋子”越来越鼓,也要让村庄越来越美。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各地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部分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我们要按照《方案》部署,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让农村具备更好生产生活条件,不仅宜居宜业而且更加美丽。
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多想想、多问问农民满意不满意。经过多年的发展,乡亲们对于乡村规划怎么设计、乡村产业怎么发展、文明乡风怎么培育等,有了越来越明确的需求。此次《方案》提出,加强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瞄准乡亲们的急难愁盼问题,“硬件”“软件”结合,既统筹兼顾,又重点发力,必将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
纵观我国乡村,从南到北,有山区也有平原,自然禀赋条件各异;从东到西,有发达也有欠发达,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面对巨大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必须坚守的一条基本原则。因此,乡村建设既要结合农民实际需求,也要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能“一刀切”,不搞齐步走。与此同时,也要注重保护、体现特色,在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的过程中,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乡村建设既涉及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也涉及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点多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要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认认真真把《方案》贯彻落实好,让乡村建设行动扎实稳妥推进,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朱 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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