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人体检明目张胆,法律应更进一步
作者:龙敏飞
“入职体检有烦恼,专业代检有妙招”“大病小病,代检帮你搞定”“信誉代检,不成功不收钱”……最近,有网友发现,各种代检信息充斥网络。代检,即代替他人完成体检。近年来,互联网上出现不少代检中介,他们为有体检需求的客户提供“枪手”,代替客户完成体检,其业务涵盖入学、入职等各类体检项目。他们宣称,全国各地设有网点,“只要交钱,保证一路绿灯”。
代人体检的宣传充斥在各大平台,更可怕的是还能“悉数兑现”。代人体检的危害性不言而喻,其不只是一种欺骗行为,更是涉嫌违法犯罪之举。那么,为何还有这么大的市场?这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则是企业无视《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对乙肝病原携带者进行“就业歧视”,这导致了代检需求的产生。二则,一些医院对体检的管理松懈,比如没有实名制,没有相关的验证程序,这也给代人体检提供了生存空间。一方面有市场,另一方面有漏洞可钻,在利益的驱动下,代检产业便“水到渠成”。
眼下,代人体检最大的困境,还是来自于法律方面的乏力。比如,对用人单位来说,可以请求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定凭虚假体检报告入职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无效,如果求职者的欺骗手段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害,用人单位可以索要赔偿;对求职者而言,若是以虚假体检报告隐匿传染病,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中介和“枪手”也同样涉嫌犯此罪,代检机构则涉嫌非法经营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或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等。遗憾的是,相关罪责的认定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产生一定危害”,若没有产生危害,则面临追责困难。
所以应该从源头进行打击。这方面,其实可以参照“冒名顶替入学”的做法,把代人体检相关行为的关联行为确定为违法犯罪行为,明确“委托者”、“枪手”、代检方、中介等机构或人员的法律责任。只有打击更有针对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来说,在修法或出台司法解释的过程中,应对此进行考虑。
只有猛药才能去顽疾,因此要从法律的修改与完善入手,让代人体检没有任何的生存空间。(龙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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