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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多元录取 促进育人方式转变和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22-07-04 15:30:00来源: 中国青年报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总体上看,我国考试招生制度符合国情,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适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

  ——2014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综合改革,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推进育人方式转变、提高人才选拔效率和质量的重要途径。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部署,提出“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

  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颁布,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探索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制度。迄今为止,全国已有29个省份分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2020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提供了新的改革契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探索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模式,推进基础教育育人方式转变、高校人才选拔效率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第一,在考试内容上,探索构建中国特色高考评价体系。2020年1月7日,教育部考试中心正式发布《中国高考评价体系》,高考评价体系是深化新时代高考内容改革的基础工程、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南,围绕“立德树人、服务选才、引导教学”的核心功能,注重“核心价值、学科素养、关键能力、必备知识”的考察内容,强调“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的考察要求,探索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

  第二,在考试科目上,增加自选科目,取消文理分科。为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鼓励学生兴趣特长发展,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3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取消文理分科、促进文理融通,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截至目前,第一、第二批次的6个省份实施“3+3”科目设置模式,第三、第四批次的15个省份实施“3+1+2”科目设置模式,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机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需求。

  第三,在考生评价方式上,加强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截至目前,多数省份都已构建了综合素质评价的省级信息管理平台,部分省份和高校在综合评价招生、强基计划、春季高考等环节探索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破解“唯分数论”弊端,转变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标准的评价和招生录取模式。

  第四,在考试次数上,探索多次考试机会。为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探索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的要求,破解“一考定终身”的弊端,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多样化探索外语和选择性考试科目一年两考,浙江、上海、天津、海南等省份外语考试一年两考,北京、山东等外语听力考试一年两考,浙江省选考科目实施一年两考。多次考试机会降低考试成绩偶然性,学生群体认可度高。

  第五,在考试类型上,探索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改变过去单一的文化考试的评价标准,探索统一高考、单独招生、中高职贯通等多种录取方式,适应普及化时代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的要求。跟踪调查显示,新高考实施后高职院校优势专业生源质量有所提升。

  总之,近十年来,教育部及改革省份落实《实施意见》要求,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促进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考试评价、教育治理等多个领域的变革,重构基础教育生态,推进高校招生与培养模式改革,促进育人方式转变和教育质量提升。

  第一,高考改革坚持育人为本的基本原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新高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增加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次数、招生录取方式、专业和院校等多项选择权,尊重学生兴趣与特长,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新高考打破“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的传统高考模式的弊端,多次考试机会、多元录取途径分解了高考的压力,综合素质评价注重学生的成长过程评价;选课走班加强了学生之间的交流,增强学生社会交往能力;科目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文理融通,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亦有利于高校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新高考改革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学生群体对改革满意度较高。

  第二,高考改革促进了基础教育改革,重构中学教育教学形态。为适应新高考选择性考试科目设置,改革省份的高中学校在不同程度上实施“选课走班”教学模式,教学资源丰富的学校实施分科分层的选课走班模式,改变了传统行政班级授课的教学组织形式。选课走班模式下相对弱化了传统行政班级的管理功能,由于学生选科偏好也会出现选科人数畸多畸少的问题,对学生作业管理、强化教学班级的育人功能以及高中教师的教学能力、绩效考核与评价带来改变。同时为了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加强教学资源与学生选课需求的匹配度,高中学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排课、信息录入、学生发展测评等,促进了信息化建设。

  第三,高考改革倒逼高校改革招生与育人模式、调整专业结构。新高考除了统一高考招生录取之外还存在综合评价招生、强基计划招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等多种模式,对招生部门带来挑战;新高考探索逐步取消录取批次、实施平行志愿招生录取,尤其是专业导向的志愿填报方式倒逼高校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学生选择性的增加和招生录取方式的改革带来了高校生源质量、知识结构的多元化,也对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带来挑战。部分高校实施宽口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学生专业分流机制;加强高校招生部门与人才培养部门协作,共同确定各专业选考科目;加强高校与高中的联动,进行学生发展指导;针对新高考生源知识结构和学科基础的新情况,以微课、基础课等形式提供相应的学习支持等。

  第四,高考改革推进过程中注重多元参与,促进教育治理现代化。高考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改革决策必须建立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教育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在高考改革政策制定,以及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制定、实施及评估过程中,普遍重视多元利益相关群体的参与,同时主动应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舆情事件等,形成了官方评估、自我评估、第三方评估等高考改革政策评估模式,并将评估结果与数据作为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决策参考,促进了教育治理体系的优化和教育治理能力的提升。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

  钟秉林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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