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稳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作者:彭焕才(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工商大学基地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但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依然突出,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本消除。新时代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需要从战略高度把握和处理工农城乡关系,协同整体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明显滞后于工业和城市现代化,需要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置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总体架构中推进,实现“以城带乡”“以城兴乡”“以工哺农”“以工带农”,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导致城乡分割、阻碍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统一市场形成的突出问题,促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模式,保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态势,不断拓展城乡融合发展的广度与深度,加快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在经济增长、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文化传播等方面促进城乡均衡、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通盘谋划城乡融合发展,着力破除户籍、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制约,用足用好工商资本下乡、人才下乡、技术下乡、土地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增强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强化县城与邻近城市发展的衔接配合。顺应城乡关系深刻转型的大势,深化制度变革与政策调整,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强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保障。加强制度供给,推动城市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等资源要素流向农村,强化城乡融合发展的要素保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人才入乡机制,强化城乡融合发展人才支撑;建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助推“三农”金融服务,增强城乡融合发展财力支持;科学合理确定城乡各领域各层级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构建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数据共享机制。
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坚决补齐“三农”短板。积极培育拓展乡村多种功能,激活乡土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以城带乡、工业化技术助农、人才回流、乡村振兴支农投入的多重推力与拉力作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同时,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涵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工业化引领农业现代化,以新型城镇化促进乡村振兴。不断推动“人、业、地”城乡联动,协同建设城乡生产空间、生活空间与生态空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取得实效、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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