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对共同富裕的认识误区
作者: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执笔:郝永平 高惺惟)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要加强促进共同富裕舆论引导,澄清各种模糊认识,防止急于求成和畏难情绪,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良好舆论环境”。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既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又要防止两极分化,切实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推进共同富裕,必须澄清模糊的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凝聚起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合力,并付诸卓有成效的行动。
消除基本内涵上的片面认识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首先要破除认识误区,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其深刻内涵,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共同富裕是全民富裕,不是少数人富裕。全民富裕,是就共同富裕的覆盖面而言的,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从实际出发,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不断提高。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要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既表现在收入水平提升和收入差距缩小上,也表现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更多农村居民勤劳致富。
共同富裕是全面富裕,不仅仅是物质富裕。全面富裕,是就共同富裕的内容而言的,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以物质富裕来概括共同富裕,在理论上是片面的。促进共同富裕,既要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又要提供良好的精神环境。邓小平同志强调,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辩证的、全面的、平衡的观点正确处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全过程、渗透社会生活各方面。共同富裕是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统一,需要齐抓共建、相互促进、同向发展。
共同富裕是共建富裕,不是自然而然实现的。共建富裕,是就共同富裕的实现方式而言的。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共建的过程就是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增强致富本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生动局面。共同富裕不是“养懒人”,不能“等靠要”,“躺平”只会离共同富裕越来越远。惟有奋斗和辛勤劳动,不断积累社会财富并创造有利条件,才能实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渐进富裕,不是同步同等富裕。渐进富裕,是就共同富裕的推进进程而言的。要看到,各地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上会有差异,不可能完全同步;不同人群实现富裕的程度有高有低,时间上也会有先有后,不可能齐头并进。这就需要立足国情、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推动共同富裕,既不要裹足不前、该做的工作也不尽力,也不要吊高胃口、好高骛远,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实打实地一件事一件事办好,提高实效性。
澄清实现路径上的模糊认识
在新发展阶段,面对新形势新矛盾,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澄清模糊认识,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实现共同富裕,做大做好“蛋糕”是切好分好“蛋糕”的现实基础。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发展仍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只有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在持续不断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厚植共同富裕基础,才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实现共同富裕,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既要强调国有企业在推动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也要强调民营企业在推动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发挥更大的作用。
实现共同富裕,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促进共同富裕,需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分配结构。首先,初次分配是基础,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从总体来看,初次分配就是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给每一个奋斗者以公平的机会。其次,再分配是关键,要加大税收、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以此缩小收入差距。最后,要发挥好第三次分配作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但不能搞道德绑架式“逼捐”。强调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不是劫富济贫,而是要借助一定的制度安排,激励人们自愿捐助回馈社会。
实现共同富裕是“持久战”。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需要经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实现共同富裕同样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能把长期目标短期化、系统目标碎片化。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依然明显,实现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不是“突击战”,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一步一步、久久为功,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朝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行,在实践探索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从而更好绘就亿万人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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