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在数字职业新赛道畅快奔跑
【光明时评】
作者:邓智团(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近日,人社部向社会公示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新版大典专门增设或调整了相关中类、小类和职业,并首次标注了数字职业(标注为S),受到各界广泛关注。
标注数字职业,是对数字经济新趋势的呼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社会生活、治理模式深度融合,数据成为生产要素,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字化治理不断催生新的商业模式和就业形态。《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其中数字产业化规模8.4万亿元,产业数字化规模达到37.2万亿元,数字经济地位和作用愈发凸显。
新版大典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字化治理等视角,围绕数字语言表达、数字信息传输、数字内容生产和数字治理等维度进行论证,从工具、环境、目标、内容、过程、产出和治理等指标进行界定和标注,标注S的数字职业共97个。从数字职业的变化可以看出,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数据安全工程技术人员、数字孪生应用技术员等数字职业体现了数字职业化,而商务数据分析师、农业数字化技术员等数字职业则体现了传统职业数字化转型。
新版大典对数字职业进行标注,也成为我国职业分类工作的重要创新,有助于推动数字经济、数字技术和数字治理发展,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增强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同度,引领职业教育培训改革,从长远来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就业吸纳能力。
数字职业让超千万的大学毕业生有了更多新选择。不过要实现相应人才培养能较好满足市场和社会需求,还有不少工作要做。当前,在做好数字职业的社会宣传推广、提升全社会数字职业认知水平的同时,还需汇聚各方努力,助力更多青年人在数字职业新赛道畅快奔跑。
数字职业带来多元化就业通道,但对学校的人才培养也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加快形成数字职业人才选拔、培养、认证的职业教育体系。数字职业在新版大典公示、发布后,还需要尽快开发相应职业技能标准,加快规范相关职业教育专业和培训项目,完善教学培训内容,开发新教材新课程,确保数字职业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强化社会培训和终身教育,加强数字职业人才培养的校企合作力度,建立企业导师制,推动企业在学生学什么、怎么学甚至如何考等关键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打造“校中厂”“厂中校”“学习岛”等校企合作新载体,实现人才培养更好地匹配市场需求。
数字经济深度改变了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方式,加快修改完善劳动法,出台相应灵活用工政策,解决数字职业灵活用工中合同签订比例低、用工秩序混乱、社保缴存比例低、商业保险缺少保障等问题愈加凸显。在支持企业灵活配置资源提升效率的同时,劳动者权益也应获得更好保护,降低该群体的职业健康风险。制定和完善数字职业的数字安全法规,加强从业人员的数字安全教育,提升数字安全意识;健全数字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增强数字职业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此外,还应加快探索优化数字职业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与产业发展需求、经济结构相适应的数字职业人才评价机制,分专业领域建立健全数字职业人才评价标准,建立评价标准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加快建立数字职业各行业规范以及服务标准,建立社会评价机构备案制,稳妥推行社会化评价,颁发数字职业从业证书,确保获证人员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完善信用机制、第三方评估、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社会评价机构的事中事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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