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施策破解“学习困难”
作者:曾凡林(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特殊教育系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心理测量研究中心主任)
当一个学龄儿童的学业成绩没有达到其年龄(或就读年级)和一般智力水平预期的平均水平时,这个儿童有时被家长或老师认为存在“学习困难”。家长求助“学习困难”门诊的理由,主要是基于孩子的不良学业表现。家长选择及时就诊,对于发现和评估儿童学习困难的性质、原因及其对学业的影响,采取针对性的治疗、干预和教育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在教育实践和儿童临床心理门诊中,学习困难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通常是根据儿童的学业成绩不良这个功能性后果来界定的,是多种临床障碍和一般问题的集合,而不是一个独立的临床障碍类别。学习困难不仅包括狭义的学习障碍,也包括多种因素造成的学业成绩不良或低于预期。
从儿童发展的视角来看,学习困难是由生物学因素、心理学因素和社会因素等因素造成的,可以是其中一种因素导致,也可能是多种因素综合所致。从教育的视角来看,学龄儿童的学业成绩不良或“学习困难”的原因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儿童个人的不能(认知能力或学习技能不足)或不愿(动机不足);教育的缺失或不当。学习困难具体可以分成六种情况:学习障碍;智力障碍;神经或运动障碍;感觉障碍(视力或听力);其他情绪与行为障碍(如焦虑、抑郁、游戏成瘾等);缺乏教育(没有进入学校接受系统教育)、教育不当(学业指导的语言熟练性不足)、社会心理困境(如学习动机不足)。
无论孩子的发展起点如何以及最后达到的教育水平如何,教育的基本原则是因材施教。因材施教或个别化教育强调的是,根据孩子的实际能力和潜在能力、学习风格、个性特点,在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原则下,设定适当的学习目标,选择适当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满足每一个儿童的学习和发展需要。理解和评估每一类“学习困难”儿童在学习和发展方面的特殊需要,需要家长积极与教师和医生等专业人员合作,为儿童进行科学的评估、咨询和治疗,在学校和家庭环境为儿童提供充分的学习支持,并采取有效的教学策略。
在各种“学习困难”儿童的教育实践中,家校合作是基础。老师和家长根据儿童的学业成绩表现,发现儿童存在某种学习困难时,可以参照以下三个步骤采取教育策略:家长和任课教师调整教育和教学,包括改进亲子互动和师生互动、选择有效的教学策略、提高学习的积极性或课堂参与;当教学调整不起作用的时候,考虑下一步,即与学校心理老师和其他学科老师合作,为儿童提供积极行为支持,包括预防行为问题的发生、问题行为的课堂干预、增加和维持良好的课堂行为;当前两步仍然不能有效地改变儿童的问题行为,也不能明显地改善其学业成绩的时候,考虑转介干预,包括转介到医疗机构、采取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其他干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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