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作者:郑功成(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自古以来我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新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接下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纳入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并对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作出重要战略部署。现在,我们已经到了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征程中,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
把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回望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党团结带领人民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组织人民自力更生、发愤图强、重整山河,为摆脱贫困、改善人民生活打下了坚实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着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伟大成就。这些都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向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所作的不懈努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大规模的脱贫攻坚行动使近亿贫困人口脱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办好这件事,等不得,也急不得。财富需要持之以恒地共同创造、不断积累,各地区的发展水平也存在现实差异,这决定了共同富裕绝非短期内可以实现。但同时,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持续升级,对未来需要有清晰、稳定的预期,必须脚踏实地、大有作为,分阶段分步骤不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根据党中央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已经有了清晰的时间表与路线图。到“十四五”时期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是对全社会而言的。不同地区富裕程度存在一定差异,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不可能齐头并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需要选取部分地区先行先试、作出示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各地则要根据自身情况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把握住走向共同富裕的两个重要条件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做大“蛋糕”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前提,分配公正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关键。
尽管我们已经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但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低收入群体规模依然偏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这决定了我们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
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外发展实践证明,市场机制不可能自动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分配制度如果不合理,就难以实现共同富裕。立足我国发展实际,必须通过完善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只有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才能有效矫正市场失灵现象,才会更加有利于继续做大“蛋糕”,才能真正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在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坚持三个并重
推进共同富裕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进程,要让这一进程走得稳健,需处理好几对重要关系。
一是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关系。立足现实,通过调适相关政策与制度安排,促使两者良性循环、相得益彰。要以持续做大“蛋糕”促使可供分配或共享的社会财富更加丰厚,通过分好“蛋糕”让人民群众更好分享发展成果,从而保证持续做大“蛋糕”所需要的动力和条件。
二是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关系。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经济领域的运行应当通过市场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以创造更多的财富;而社会领域的发展如教育、医疗、养老、育儿、社会保障、住房、文化等应追求公平,需要政府更有作为。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要注重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三是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推进共同富裕既要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凝聚社会共识,最终实现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都富裕。
重点在四个方面着力
在推进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中,需要高度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的巨大进步,也要求我们要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要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着力促进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二是坚持高质量发展。只有高质量发展才能为推进共同富裕提供日益丰厚且可持续增长的物质基础。共同富裕只能建立在物质日益丰裕的基础之上,但并非要等到物质丰裕后才能走向共同富裕,应当是边“富裕”边“共同”,新发展阶段应该鼓励所有人通过合法手段获得合法收入致富。
三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既有利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有利于促进效率和公平有机统一、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大力发挥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同时,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优化营商环境,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让不同的市场主体公平地使用生产要素。
四是加快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是促进社会公平和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安排,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需要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不断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首先是要促使法定社会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为全体人民提供稳定的安全预期;其次是要充分调动市场主体与社会力量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夯实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促使社会保障的再分配作用不断增强。以慈善事业为主要形式的第三次分配可以作为法定社会保障制度的有益补充,通过有效的政策支持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参与慈善事业。
五大指标观察共同富裕的推进程度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需要有相应的观察维度。通过以下指标可以观察到共同富裕的推进程度。
一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这是反映一国或地区人们富裕程度的指标,是推进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指标。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到2035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要迈上新的大台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二是基尼系数。这是衡量居民收入差距的指标,可以作为衡量共同富裕实现程度的指标。推进共同富裕要持续不断地降低基尼系数。
三是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这是反映一定时期内社会结构健康程度的指标。推进共同富裕应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和比重,着力构建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四是社会保障水平。这是反映社会共享程度的指标,社会保障水平高低与社会平等程度存在正相关关系。我国需要加快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并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这不仅能够解除人民生活后顾之忧,而且可以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成为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
五是精神文明程度。这是反映人们精神富裕状态的指标。只有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都富裕,才符合社会主义现代文明的要求。评估精神文明程度,应当看社会主流价值、个人责任意识、公众公益行为等。
新征程上,伴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步伐必定走得更加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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