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推行独居、空巢等特困老人的探访关爱服务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0月2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先藕洁)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民政部2022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介绍说,民政部日前会同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探访关爱服务方面作出了制度性安排,着力化解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安全风险,更好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据调查,目前我国空巢老年人占比已超过老龄人口的一半,部分大城市和农村地区,空巢老年人比例甚至超过70%,大量老年人不与子女或其他家人共同居住生活,面临着居家养老的许多生活不便或困难,甚至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李邦华说。
李邦华介绍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不同老年人群体提供分类服务。《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中明确提出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制度,并提出了到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的目标。
《意见》明确了探访关爱服务的工作内涵,即探访关爱服务是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督促赡养人、扶养人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的活动。
李邦华介绍说,《意见》提出了5项重点任务。
建立探访关爱服务机制,要求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结合实际确定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和内容,通过摸底排查,全面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接受探访关爱服务的意愿等。
丰富探访关爱服务内容,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在坚持个人自愿前提下,重点了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在健康状况、生活困难、家庭赡养扶养、居家安全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或者帮助化解安全风险。
充实探访关爱服务力量,《意见》要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指导各地创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统筹基层政府、社会、邻里社区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探访关爱服务。
提升探访关爱服务质量效率,研究制定探访关爱服务标准规范,合理确定服务频次,建立完善全国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数据库,鼓励开发面向老年人各种活动场景的技术应用等。
做好探访关爱服务应急处置,要求探访关爱服务人员在探访过程中发现紧急问题时,应当第一时间协助拨打紧急求助电话,帮助联系其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紧急联系人。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疫情应急处置、极端恶劣天气、传统节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采取相应特殊措施开展探访关爱服务。
“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是‘十四五’时期在全国统筹推进的一项新的养老服务项目。已在一些地方先行先试了一段时间。”李邦华说,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和内容,不同地区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特点和需求不一样、存在的突出困难也不一样,要在总体部署下因地制宜建立制度。探访关爱服务主要靠人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等方式开展,也要积极拓展“互联网+养老”在探访关爱中的场景应用,鼓励相关企业开发面向老年人各种活动场景的监测提醒功能等。
目前,一些地区正在探索通过老年人家庭用电、用水等情况的数据监测,来及时发现老年人居家养老中的风险并及时预警处置。这些都属于“技访”范畴。
谈到《意见》实施时间表,李邦华表示,按照《意见》部署,到2023年底前,全国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到2024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5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失能老年人能够得到有效帮扶,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下一步,民政部将督促指导各省级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加紧出台地方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完善符合当地老年人需求的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同时,民政部正在加紧制定探访关爱服务行业标准,加快完善“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国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数据库,促进服务供需有效对接。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