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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发布时间:2022-11-08 11:10:00来源: 经济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是党中央立足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和要求,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深刻认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走到了尽头,顺应自然、保护生态的绿色发展昭示着未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是国际潮流所向、大势所趋,绿色经济已成为全球产业竞争制高点。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就是要尽快彻底改变过去那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从根本上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

  (一)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战略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抓发展,必须更加突出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决定着发展的成色。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就是要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不再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论英雄,改变传统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使资源、生产、消费等要素相匹配相适应,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要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加快绿色转型,是对我国发展方式的一场深刻变革,将对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产生全方位、革命性影响。

  (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高质量发展是绿色成为普遍形态的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就是要改变过多依赖增加物质资源消耗、过多依赖规模粗放扩张、过多依赖高能耗高排放产业的发展模式,按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从“有没有”转向发展“好不好”、质量“高不高”,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以绿色化、低碳化为显著特征的绿色转型,将通过技术进步、提升效能等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减少温室气体和对自然生态破坏,从而形成资源高效、排放较少、环境清洁、生态安全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三)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回顾历史,几百年来工业化进程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但大量消耗资源能源,也带来了触目惊心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生态创伤。中国式现代化坚持推动绿色发展,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就是要深刻把握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一般规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认真落实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是从源头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任务。要抓住产业结构调整这个关键,减少过剩和落后产能,增加新的增长动能。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达标排放,降低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立足资源禀赋,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建设一批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快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增强油气供应能力。大力推进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着力提高利用效能。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提高沿海港口集装箱铁路集疏港比例。加快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

  (二)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要全面实施节约战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能源和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完善取水许可制度,暂停水资源超载地区新增取水许可。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管理。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加强高能耗行业管理,严格控制钢铁、化工、水泥等主要用煤行业煤炭消费。加强工业领域节能和效能提升,推广节能和提升能效的工艺、技术、装备。强化建筑、交通节能,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和循环化。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各种废弃物和垃圾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

  (三)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是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方向。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加快发展氢能、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船舶等产业。发展高效节能与先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壮大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大力推进太阳能、风能、潮流能、储能等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发展。加快推进绿色农业发展,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的农业产业体系。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再生资源清洁回收、规模化利用和集聚化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不断提升构件标准化水平,形成完整产业链。积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推动重点技术装备产业化发展。

  (四)倡导绿色消费。绿色消费是倒逼生产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推动力。要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广泛开展绿色衣食住行宣传,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拒绝奢华和浪费。鼓励推行绿色衣着消费,推广应用绿色纤维制备、高效节能印染、废旧纤维循环利用等技术的衣着制品。大力推广绿色有机食品、农产品,引导消费者合理、适度采购、储存、制作食品和用餐。提倡绿色居住,鼓励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环保灶具、节水马桶等节能节水产品,支持家电、家具等以旧换新。有序发展旧货市场,鼓励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大力倡导公共交通工具、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合理引导消费者购买轻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车。有序引导文化和旅游领域绿色消费。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促进绿色低碳产品推广使用,努力使厉行节约、环保选购、重复使用、适度消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大力营造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环境

  (一)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离不开政策保障。要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技术等支持。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落实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第三方防治企业所得税以及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税收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智能家电、绿色建材、节能低碳产品等消费品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推进绿色税制改革,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融资规模,发展绿色基金。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规范发展绿色消费金融服务,推动消费金融公司绿色业务发展,为生产、销售、购买绿色低碳产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依法依规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规范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严格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落实清洁取暖电价、气价、热价等政策。完善差别化电价等政策,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行电价优惠。

  (二)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绿色标准体系是引领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完善并强化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强与国际标准衔接,大力提升绿色标识产品和服务市场认可度和质量效益。加强节能家电、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认证,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依法完善产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额和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定期对强制性标准进行评估,及时更新修订。完善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大力淘汰低能效产品。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完善新能源消费绿色认证标准、标识和公示等配套制度,引导企业利用绿色能源制造产品和提供服务。建立节水强制性标准体系,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调整完善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严格各类建设用地标准管理。健全“双碳”标准,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补齐基础制度短板,推动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三)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市场化配置是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绿色低碳发展集聚的有效方式。要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机制,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缩小划拨用地范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机制。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增强土地管理灵活性,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健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健全水流产权制度,加快推进水流产权确权登记,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水权市场化交易,培育和发展水权交易市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碳定价机制,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电力交易衔接协调。

  (四)加快健全绿色低碳技术体系。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科技支撑是关键。要增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力,狠抓绿色技术攻关,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聚焦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重点,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示范项目,推动实现重大突破。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城乡绿色基础设施、城市绿色发展、生态农业等领域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推动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引导企业积极研发和引进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支持龙头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力量、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建立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开展联合攻关。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加快创新成果转化。积极发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支持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和推广,促进绿色低碳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优化绿色技术创新环境,健全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绿色技术国际交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等学校加快相关学科建设,为我国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

  (五)推动形成绿色转型的社会环境。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强化宣传教育,推进绿色低碳基础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引导职工、学生和居民节粮、节水、节电、绿色出行、绿色购物等绿色消费实践。地方各级政府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要完善企业绿色发展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节能环保等法律法规标准,进一步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企业公开绿色发展信息、履行社会责任。广泛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鼓励具备条件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先行先试、走在前列。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养成城市社区和乡村文明新风尚。鼓励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推动形成绿色转型的良好社会氛围。(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作者:尹艳林)

(责编: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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