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不是放任不管
12月26日晚间,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冠病毒感染的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这一举措,意味着国家对新冠感染的应对措施,将从“乙类甲管”回归“乙类乙管”,也意味着疫情防控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今年8月,在新冠肺炎仍为“乙类甲管”时,中国工程院院士、医学专家李兰娟表示:“新冠肺炎是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今后当它不再造成严重损害时,我们会回归乙类传染病管理。”12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解读问答则指出,当前,国内外专家普遍认为新冠病毒变异大方向是更低致病性、更趋向于上呼吸道感染和更短潜伏期。在接受中国新闻网采访时,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表示,根据传染病危害程度、流行强度,现在疫情防控已具备回归乙类传染病管理的条件。分类管理一直是我国传染病防控的策略。实行动态调整,依法科学管理,是我国应对传染病的基本原则。综合各方信息,可以看出,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实行“乙类乙管”,不是突然作出的判断,而是由近期形势决定的必然性的政策调整。对此,各级有关部门还需根据总体方案做好配套措施,积极稳妥应对政策变化可能造成的影响,切实化解民众关心、担忧的问题,使“乙类乙管”取得最佳成效。毋庸讳言,在当前的形势下,我们依然要面对疫情带来的一系列挑战。不论是感染病毒给个体健康造成的直接冲击,还是由此引发的医疗资源供应、特殊人群保障等次生问题,都令部分群众对防控政策调整之后的前景有所担忧。对于这些担忧,有关部门与社会各界还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作出有针对性的部署。既要直面问题,及时把缺少的物资补上,为需要重点照顾的人群提供健康支持,也要通过政策宣传、知识科普等手段,给民众做好心理疏导,防止产生群体性恐慌。与之前的“乙类甲管”不同,“乙类乙管”在人员隔离、疫区封锁、交通卫生检疫等方面的管控力度确实更低,对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一般不再进行严格的隔离管理,这会导致政策调整初期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病例增加的情况。但是,“乙类乙管”也意味着有关部门会加强某些方面的工作部署,将工作重心从防控感染转到医疗救治上来。
在当前防疫阶段,中国的主要目标是保健康、防重症。为此,国家已经着手采取一系列实际措施,其中,加强疫苗接种,特别是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的接种,是特别重要的一环。有针对性地加强疫苗接种,既能为人民群众构筑起更牢固的免疫防线,也能让弱势群体尽可能少受病毒伤害。与此同时,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完善分级诊疗机制等对中长期防疫有重要意义的工作,也正在高效有序地开展。12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对央视新闻记者表示,“乙类乙管”不是放任不管。这句话既是对当前政策的准确诠释,也符合公众对我国防疫工作的普遍期待。随着“乙类乙管”逐渐落实,我国的经济社会活力有望逐渐恢复。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会依时依势,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此时此刻,部分地区已经迎来了第一波感染峰值的冲击,还有更多地区正在严阵以待。在这一背景下,各地要准确把握中央精神,承担主体责任,以“保健康、防重症”为中心,做好管理服务工作,保障政策调整平稳过渡。与此同时,广大群众做好自我防护,照顾好身边的人,也是在亲身参与防疫工作,与政府合力应对疫情。上下一心,众志成城,我们一定能克服眼下的困难和挑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我国必然能更好地兼顾疫情防控与社会经济发展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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