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流行期间可适时依法选择性地采取一些紧急防控措施
今天(1月8日)15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疾控局传防司司长、一级巡视员雷正龙介绍: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传染病在暴发流行的时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要的时候,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同意,可以采取一些紧急的疫情防控措施并予以公告。新冠疫情暴发、流行时也是可以适时依法选择性地采取一些紧急的防控措施。
在第十版防控方案里面列出了一些,包括但不限于暂缓非必要的大型活动,暂停大型的娱乐场所的营业活动,还有比如博物馆、艺术馆等室内公共场所采取适量的限流措施,还有严格管理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的场所,还有适时实行错时错峰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者是采取居家办公等措施,还有教育机构采取临时性线上教学等等。一旦疫情得到缓解,那么当地政府还应该及时宣布紧急防控措施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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