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是对生育权的呵护
针对关于建议将不孕不育治疗纳入免费医疗的提案,国家医保局近日答复,已将符合条件的生育支持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也将逐步把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鼓励中医医院开设优生优育门诊,提供不孕不育诊疗服务。(中国新闻网2月6日)
不孕不育是很多家庭的难言之痛。一方面,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不生育是对家族的不负责任,“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旧观念对不孕不育患者造成巨大精神压力;另一方面,由于生存环境、生活方式和个人体质等因素,不孕不育已成为一种常见问题,是很多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之痛。国家卫健委2021年发布的信息显示,我国不孕不育发病率为7%-10%,把如此之高的发病比例放在庞大的婚育人口基数下观察,不难看到问题的严峻性、紧迫性。
不孕不育治疗往往治疗周期较长、治疗费用昂贵。比如,在辅助生殖方面,需求量最大的试管婴儿治疗等项目花费动辄十几万、几十万元,“不能生”和“生不起”纠结在一起,令很多家庭对生孩子望而却步。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回应将不孕不育纳入免费医疗的提案,有助于切实减轻不孕不育家庭的治疗负担,体现了医保制度对百姓之急、民生之需的积极关照。
逐步把不孕不育治疗药物、手段纳入医保,也向社会传导着“正视不孕不育问题”的观念。不孕不育是一种常见的身体问题,不存在伦理道德上的原罪,无须有什么负疚感。随着医保加大支持力度,不孕不育患者开展治疗的经济和心理负担将大为减轻,“借腹生子”“婚外代孕”等非法交易将被进一步压缩,因“不能生”造成的家庭伦理问题发生率有望降低。这对不孕不育家庭的改善生活、凝聚情感,乃至整个社会的道德伦理建设都大有裨益。
医保支持不孕不育治疗也是对公民生育权利的尊重和呵护。公民的生育权作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既包括生育自由,也包括生殖健康。前者侧重于对妇女生育意愿的尊重,反对将妇女当成“生孩子的机器”;后者侧重于对生殖健康权利的护佑——努力让更多患者通过治疗破解不孕不育之痛。不论阶层、地位、贫富,人人享有基本的生育权公平,契合公众对社会公平的期盼。
逐步将不孕不育治疗纳入免费医疗,对“促进生育意愿提升”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更重要的是,提供以人为本的医疗服务,充分尊重公民平等的人格权利。唯有坚持这样的价值取向,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才具有科学性、稳定性、持续性。
李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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