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已办理婚姻登记125247对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2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先藕洁)在民政部今天举行的扩大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表示,根据国务院授权,自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5省(市)部署开展了内地居民结婚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2省2市开展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截至2023年5月24日,试点地区累计“跨省”办理婚姻登记125247对。
“全国目前每年平均办理结(离)和补领婚姻登记证1800万对左右,群众对婚姻登记异地办理的需求十分强烈。”王金华介绍,总体来看,全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顺民心、得民意,有效满足了群众异地婚姻登记实际需求,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主要体现在四方面:
有效满足了群众婚姻登记需求。尤其在受新冠疫情影响,当事人回户籍地登记难的情况下,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和认可。
促进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开展“跨省通办”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婚姻登记户籍限制,实现了按居住地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的要求,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对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为修订《婚姻登记条例》创造了条件。
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水平。自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以来,各地政务信息平台中,公民婚姻登记信息的调用频次仅次于人口基础信息,打破了长期存在的地域和部门间的政务数据共享壁垒,实现了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审查,畅通了涉婚姻信息流动,推动了电子政务服务创新。
降低了全社会的婚姻登记成本。“跨省通办”既节省当事人的经济开支,又省去了舟车劳顿,试点地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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