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利用各类资源、设施及平台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2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先藕洁)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于6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将审议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落实宪法规定,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臧铁伟介绍,根据党中央批准的立法工作安排,中央宣传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草案。
“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总结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经验,坚持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着力点,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鲜明主题,遵循爱国主义教育规律。”臧铁伟说。
臧铁伟介绍,草案主要内容包括:规定爱国主义教育的内涵目标、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规定爱国主义教育的领导体制、工作原则和教育内容;规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各有关方面面向不同群体和对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任务;对充分利用各类资源、设施及平台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作出规定;规定爱国主义教育的支持保障措施。
臧铁伟表示,草案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特别是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和建议。河北正定、天津小白楼、重庆沙坪坝等联系点充分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以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为契机,深化推进本地的爱国主义教育。
“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好法律草案,宣传阐释好法律规定,更好地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臧铁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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