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十五条举措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本报北京8月7日电 (记者罗珊珊)海关总署近日围绕畅通物流、助力开放、培育产业、优化环境4个方面发布15条举措,更好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更好促进通道跨境物流畅通。西部陆海新通道是一条国际物流大通道,此次出台的15条举措,将促进通道跨境物流畅通列为重点。具体措施包括: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多式联运通关便利化水平,助力国际铁路联运扩容增量,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联动平台,促进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衔接互通,充分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连接“一带”和“一路”、协同衔接长江经济带的作用。
更好打造西部内陆开放高地。西部陆海新通道作为国家开放大通道,将西部地区变为开放前沿,为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打开了新大门。为促进西部地区高水平开放,15条举措提出,在申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方面给予支持,加力提升西部地区开放平台能级;推动通道沿线自贸试验区协同联动,支持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复制推广,推动开放平台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叠加互促。
更好服务沿线经贸产业发展。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将物流大通道、开放大通道的优势,转化为经贸产业发展的优势。15条举措包括,加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力度,帮扶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充分利用协定规则享惠,助力与东盟产业合作;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进出口情况监测分析,编制“中国—东盟”贸易指数,进一步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走出去”。
更好优化通道发展建设环境。15条举措提出,深化“单一窗口”西部陆海新通道平台、“一带一路”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促进企业通关和物流作业一站式办理;加强与东盟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扩大与东盟国家检验检疫证书联网核查;强化沿线各关之间在执法监管、便利通关、信息共享、产业培育等方面的互助协作,凝聚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发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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