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披露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三大环节”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1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政委孙劲峰今天在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全上披露,从目前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来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主要有信息获取、信息倒卖、下游犯罪“三大环节”。
信息获取环节。犯罪分子通过黑客技术、内鬼、APP非法采集、骗取或收买等方式,非法获取互联网上即时通讯、电子邮箱等应用软件传输的个人信息,政务、商务、社交等网络平台存储的个人信息,行业内部信息系统搜集的个人信息和公民持有的个人信息。
信息倒卖环节。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接下来会流转到信息买卖中间商手中。他们有的打着行业信息交流的旗号组建即时通讯群组,自称为“查档”中介,根据客户需求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有的在互联网上搭建售号平台,倒卖微信、QQ、微博、小红书、抖音等各类网络账号,通过低买高卖赚取差价。
下游犯罪环节。非法获取的信息最终用途,一方面是为网络水军、网络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银行卡、虚拟身份等物料支撑;另一方面是为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提供精准靶心。
“整体来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已成为大量涉网违法犯罪的上游犯罪。”孙劲峰说,目前,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上述三大犯罪环节,全面摸清产业链各环节特点,开展上溯源头、下追买家的全链条打击,并同步跟进“一案双查”。同时,公安机关对互联网企业平台严管严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蔓延趋势。
孙劲峰介绍,为筑牢数据安全防线,公安部立足于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积极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推动出台了《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会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制定印发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认定方法》《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等,明确了个人信息认定标准、行业规范和企业责任。同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巡查互联网企业5.5万家,办理行政案件1.3万余起,处罚了一批超范围采集公民个人信息的手机APP运营公司,修补安全漏洞3000余个,督导互联网头部企业完善用户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制度。
此外,公安机关大力推动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的落实,持续加强系统建设、网络运营、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处理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重要敏感数据的整个生命周期安全可靠。
公安部网安局今天还郑重提示: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需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社会公众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有关企业要提高责任意识,落实安全保护措施,规范信息采集和使用范围;相关从业者要树立法律意识、敬畏意识,不要违规收集、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切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根据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持续依法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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