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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以农立国,如何储粮以安天下?

发布时间:2023-08-21 16:12:00来源: 道中华微信公众号

  重视粮食储备是中国优秀的历史传统。数据显示,我国储备的主要粮食已超过全球库存量的50%,是世界第一储粮大国,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那么古人在粮食仓储和粮食供应安全方面是怎样做的,有哪些历史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储粮备荒起源早

  古代先民十分重视粮食储备。

  在河北武安磁山文化遗址(距今8000多年),考古学家挖出了189个“粮仓”,能储存粟至少5万公斤,在当时的生产条件下,这样的储粮规模令人惊叹。

  在距今约5000多年的良渚文化遗址的池中寺台地,考古学家勘探出一片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炭化稻谷堆,显示出城内巨大的粮食储藏量。

  甲骨文中有派官员巡察仓廪的记载,说明商代已经有了较健全的粮食储备制度。《周礼》记载,西周不同层级的行政机构均设有储备仓库,其中就包括粮食储备。具体执掌储备的官员叫“遗人”,他的职能是:掌管王国的委积(指粮食等财物储备),用来向民施以恩惠;掌管乡里的委积,用以救济乡民中饥饿困乏的人;掌管门关(国门和关门)的委积,用以抚养为国牺牲者的家属;掌管郊里的委积,用以供给出入王都的宾客;掌管野鄙(距京城三百里以内的地区)的委积,用以供应往来的旅客;掌管县都的委积,用以防备灾荒。

  今天,我们所说的粮食储备调控制度,一般认为源起于战国时魏文侯相李悝在魏国实行的“平籴(dí,意为买进粮食)法”。这一制度是政府运用财政力量和价格手段来调控粮食供应,稳定粮价。

  “平籴法”根据年成好坏,把好的年成分为上、中、下三等,坏年成也分为上、中、下三等,国家按年成好坏收购或卖出相应数量的粮食。比如遇到大歉收年,就把大丰收年收购的粮食增量拿出来卖,用以平衡市场的粮食供需。平籴的结果是,“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行之魏国,国以富强”。

  平籴法限制了不法商人对粮食的投机活动,有效地防止了农民破产和贫民流亡,维持了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

  官方与民间共发力

  秦汉以后,粮食储备和调剂制度相当繁杂,但大体不出两类:一是国家兴办的“常平仓”,调控市场、平抑物价、为民理财。二是民间兴办的“义仓”,由于多建立于最基层里社,也称“社仓”,主要用于具有慈善性质的粮食救济。

  汉宣帝五凤四年(公元前54年),大司农丞耿寿昌建议在边郡设置常平仓,谷贱时增价籴买,谷贵时减价出卖。白居易曾评价:“盖管氏之轻重,李悝之平籴,耿寿昌之常平者,可谓不涸之仓,不竭之府也。”

  常平仓可以说是一个建立于供给与需求两端之间的“蓄水池”。当农业丰收,市场供给大于需求时,为防止谷贱伤农,国家加价收储市场上的粮食;在农业歉收,市场需求大于供给时,为防止谷贵伤民,国家将丰年收购的粮食低价卖出,在这一进一出之间,平抑了市场物价。

  义仓,一般认为创立于隋开皇五年(585年),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地方官员牵头组织民众捐助并管理;一类完全由地方士绅自行建立并管理。隋代工部尚书长孙平看到天下多水旱,建议民间秋熟时每家出粟麦一石以下,以备凶年。开皇十五年(595年)义仓改为官办,变成一种强制性粮食征税,由政府控制。唐代承袭隋制。由于政府控制,隋唐的义仓有名无实。

  真正意义上的义仓起源于南宋。南宋大儒朱熹于乾道四年(1168年)在福建崇安(今武夷山市)办社仓,在青黄不接时给乡民贷米,乡民在冬天连本带息按120%归还。小歉时利息减半至10%,大饥时利息全免。此举相当成功,至淳熙八年(1181年),社仓已积有米3100石。

  明清时期,劝善之书广为流行,民间行善之风大行,捐建义仓活动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在推行社仓的同时,政府积极鼓励民间大力发展义仓,使得义仓逐渐增多并在很多省份普及,为保障社会粮食储备调控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国自古以农业立国,农业是经济命脉,粮食安全关系着国计民生,各朝各代无不把它摆在治国安邦的重要地位。

  故仓储粮食,以备不时之需,成为一种历代常规的制度,政府与民间共同用力,为保障民生与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种粮食调控制度,以不破坏市场的正常运行为前提,实现了调节粮食供求关系、稳定粮食价格、保护粮农和消费者的利益、救灾备荒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多重功能,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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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翟玉忠,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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