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9月1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今天,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自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政策解读指出,猴痘是由猴痘病毒感染所致的一种人兽共患病,其既往主要发生在中非和西非。2022年5月以来,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猴痘疫情。多国疫情显示,猴痘已发生人际传播,并广泛传播到非洲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病死率约为0.1%。2022年9月,我国报告首例猴痘输入病例,2023年6月开始出现本土猴痘疫情,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先后报告猴痘病例,引发新增本土续发疫情和隐匿传播。
为此,将猴痘作为新发突发传染病进行应对处置,充分发挥多部门协同防控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防控政策措施,加强信息发布、宣传教育、重点人群干预和规范治疗,促进猴痘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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