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开通报8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
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记者申铖)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财政部从已完成问责的隐性债务案例中,选取了8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6日,财政部网站公开通报了这8起典型案例。具体来看:
一是湖北省武汉市、鄂州市、咸宁市等多地通过要求国有企业垫资建设新增隐性债务214.8亿元,时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关某某、鄂州市常务副市长李某某、咸宁市副市长吴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通过要求国有企业垫资建设新增隐性债务176.95亿元,时任柳州市委书记郑某某、市长吴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三是陕西省西安市通过国有企业举债融资新增隐性债务26亿元,时任西安市市长上官某某、副市长李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四是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要求代理银行垫付资金且长期未清算新增隐性债务20.14亿元,时任鄢陵县委书记李某某、县长李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五是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通过要求国有企业垫资建设新增隐性债务4.32亿元,时任彭州市委书记王某某,市委副书记陈某某、张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六是江西省景德镇市化债不实15.48亿元,时任景德镇市委书记钟某某、市长刘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七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形成新增隐性债务12.76亿元,该分行被处以顶格罚款,时任该分行副行长王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八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及辖区内相关支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形成新增隐性债务4.71亿元,该分行及相关支行被处以罚款,时任该分行三农金融部总经理朱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对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持续强化隐性债务查处问责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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