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32条举措 促进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
1月10日,记者从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发挥股权投资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分九个部分共三十二条,包括优化股权投资机构设立服务和行业管理,引导投早投小投科技,培育长期资本、耐心资本,落实财税优惠政策等。主要内容如下:
优化股权投资机构设立服务和行业管理,统筹行业发展和规范,推动股权投资要素集聚,通过公布渠道、限时办理、市区并行等安排,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在股权投资集聚区新设或迁入,对优质基金管理人新设股权投资基金建立快速通道机制,加快办理效率。完善股权投资行业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风险早期通报及处置协作,促进行业“扶优汰劣”。
引导投早投小投科技,通过强化政府引导基金引导效应、搭建天使投资专业化服务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投入等不同层次的政策举措,打造投早、投小、投科技的风向标。
培育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做好国家级基金在沪投资服务,在加强全国社保基金长三角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落地服务的同时,做好其他国家级母基金、央企基金等的对接引进,推动加大在沪投资布局。支持保险资金和银行理财资金加大对本市重点产业和硬科技领域投资。支持企业年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按照商业化原则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做好创投行业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对接落实,建立完善证监、发改、税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做好精准推送、应享尽享。鼓励股权投资集聚区对经认定的创投企业或个人合伙人给予阶梯绩效奖补,引导长期投资。
高质量建设股权投资集聚区,股权投资集聚区设立不低于100亿元的区级引导基金,搭建综合服务等功能性平台,加强股权投资综合服务。支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提高专业能力。加强对重点机构和专业人才的吸引服务。强化行业发展统筹协调,对行业面临的共性问题给予协调支持和服务供给。
(总台记者 宁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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