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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猫就地保护成效显著,为何还要迁地保护?国家林草局回应

发布时间:2024-01-25 15:20:00来源: 澎湃新闻

  大熊猫是我国特有的濒危物种,被誉为“国宝”。1月25日,澎湃新闻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的2024年第一季度例行发布会上获悉,我国大熊猫栖息地受保护面积从139万公顷增长至258万公顷,有效维护了大熊猫野外种群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大熊猫野外种群总量从上世纪80年代的约1100只增长到近1900只。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将大熊猫的受威胁等级由“濒危”调整为“易危”,表明我国大熊猫保护成效得到国际野生动物保护界认可。

  在大熊猫就地保护方面,我国付出了大量的努力,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为什么还要对大熊猫进行迁地保护?

  对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动植物司二级巡视员张月表示,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不是对立的关系,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在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方面,两者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张月说,迁地保护在濒危特别是极危野生动物保护中发挥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迁地保护种群是就地保护种群的必要备份,在就地保护种群灭绝的时候,是物种延续和重归自然的希望所在。我们国家的麋鹿、野马种群复壮和放归自然就是迁地保护重要作用的成功例证。

  据张月介绍,上世纪八十年代,野外大熊猫的数量已经从第一次普查的2400只下降到1100只,野生大熊猫种群的生存前景岌岌可危,在当时迅速开展大熊猫迁地保护工作,为野生种群提供一个备份保障,得到了多数专家支持和认可。

  目前,大熊猫圈养种群已经增长到728只,实现了圈养种群的自我维持和高质量发展。在此基础上,迁地保护的另外一个目标即反哺野生大熊猫种群。将人工繁育的大熊猫个体通过野化培训后,放归到存在灭绝风险的野生小种群内,能够有效补充种群个体并参与野外小种群繁殖,是保护野外小种群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多年的努力,已成功放归了10只圈养大熊猫到野外,促进了小相岭和岷山南端的大熊猫小种群复壮。因此,实施迁地保护是推动大熊猫高水平保护的重要途径之一,与就地保护共同构成了大熊猫保护工作的一体二面。

(责编: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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