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决哪些问题?一文读懂
国务院办公厅今年初印发了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昨天(4月1日)介绍了该办法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共8章43条,厘清了国务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职责,充分考虑我国突发事件演化规律新特点,就跨层级、跨地域、流域性等关联预案相互衔接作出专门规定;注重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强调构建统一的应急预案数据库,推动共享共用。
《办法》推行基于情景构建编制应急预案的方法,在编制前准备工作中,明确了开展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典型突发事件案例分析等相关要求,强调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应急管理部门可对演练进行评估指导,推动解决部分预案操作性不强、演练成效不够高等问题。
根据《办法》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在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原则上每3年评估一次,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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