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立法保护南水北调
中新社郑州3月1日电 (记者 刘鹏)自3月1日起,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地和渠首所在地的河南省正式开启立法保护南水北调。
为缓解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中国建设了南水北调工程,2014年12月南水北调中线开闸通水。河南境内南水北调输水总干渠长达731公里。
今年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8周年。统计显示,截至2月21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全线累计供水438.17亿立方米。
为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河南出台《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分为总则、水源保护、工程保护、生态保护、保障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七十条。
其中《条例》明确提出,在丹江口库区划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在输水沿线总干渠及其调蓄工程划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保护区内放生、游泳、垂钓的,最高可罚10万元人民币;设置化工原料、危险废物和易溶性、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暂存及转运站的,最高罚100万元人民币。
2021年5月,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在河南南阳提出。《条例》的实施既是加强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为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南阳淅川县曾移民逾36万人。根据《条例》,河南将设立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发展基金,用于水源地的水源保护、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
“《条例》为南水北调工程的长久安全、饮用水源的有效保护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尤其设立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发展基金,明确和强化了对民众利益的保护,这必将对南水北调工程安全及其稳定运行形成职责分明、有序和谐、共治共享的法治局面。”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法接受采访时如是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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