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共同出台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方案
川渝共同出台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方案
3月22日,四川省科技厅在成都举行政策解读会,解读近期出台的《川渝地区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互认方案》)。据了解,该方案主要有圈内互认、程序优化、待遇最优三大特点。
政策创新举措有三点
外国人才引进是创新驱动人才强省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若干重大改革措施》中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外籍人才流动资质互认”的要求,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人才协同发展联席会上签署的《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和资源共享合作协议》,四川省科技厅与重庆市科技局共同制定了《互认方案》。
《互认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其政策创新举措有三点。
圈内互认。川渝外国高端人才互认适用于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所有申请转聘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外国高端人才(A类)”主要包括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创新创业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和计点积分在85分以上的外国人才。
程序优化。外国高端人才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工作转聘,只需填报《川渝地区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信息表》,免于提交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等申报材料,简化了申请手续,提高了审批效率。
待遇最优。外国高端人才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工作转聘,可给予最长有效期为5年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互认方案》还明确,外国人才经川渝地区任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认定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的,该人员与上一工作单位终止合同关系后未出境,且工作居留未注销或已注销换成其他停留签证1个月内的,在川渝两地跨行政区域工作转聘,可持经四川省科技厅、重庆市科技局认定的《川渝地区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信息表》,在新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免于提交工作资历证明(从事岗位、职业不同的除外)、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及认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及外国高端人才相关证明等材料。
未来将扩大互认范围
下一步,四川省科技厅将扩大互认范围。今年,为支持川渝首个跨省域共建新区的发展,省科技厅计划与重庆市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共同探索在川渝高竹新区进一步扩大共享人才资源范围。
此外,四川省科技厅还将提升服务质量,继续着力提升在川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水平,加强与公安、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沟通,完善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政策。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在为外国人才来华工作提供政务服务便利的同时,将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管理,逐步加强外国人来川工作诚信体系建设。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陈彦霏
《川渝地区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实施方案》三大特点
圈内互认
川渝外国高端人才互认适用于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所有申请转聘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程序优化
外国高端人才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工作转聘,只需填报《川渝地区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信息表》,免于提交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等申报材料。
待遇最优
外国高端人才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工作转聘,可给予最长有效期为5年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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