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对自建房实施“四色”分级管控
为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海南省消安委、海南省安委会决定从5月10日起到9月底,在海南全省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全省自建房实施“四色”分级管控。
此次治理范围更加突出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自建房。
治理重点为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等六类情形。
对自建房实施“四色”分级管控:对存在6类重点情形中的3条以上(含3条)评定为“红色高危场所”,存在1条以上评定为“黄色危险场所”,存在任一类情形,居住人员为10人以下的评定为“蓝色一般单位”,对不存在以上情形的评定为“绿色良好场所”。标识牌可采取悬挂、张贴等方式标识在自建房的显著位置。
据了解,此次整治措施主要有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违规设置室外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雨棚,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必须拆除,对居住区域与其他区域,或居住区域内各房间未完全分隔的,必须砌墙或安装防火门进行完全分隔等六项措施。
(总台记者 范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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