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类消费、网络消费持续释放动能 前4月湖北社零额增速全国第二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朝霞、通讯员陈冰洁)升级类消费、网络消费持续拉动消费回补,呈现较好增长态势。5月26日从省商务厅获悉,今年前4个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26.69亿元,同比增长5.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5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二,较一季度再进一位。
5月26日上午,中百罗森菩提金店内“满99减40”的横幅十分醒目,前来购买早餐、饮品等的顾客络绎不绝。商务部统一平台监测数据显示,4月份全省重点监测的便利店零售额增长16.89%。网络消费增长较快,提振消费作用明显。1月至4月,全省通过互联网销售的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增长24.9%。
升级类消费需求持续释放。省商务厅提供的数据显示,1月至4月,全省限上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3.1%,18类主要商品中16类呈正增长,其中,以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金银珠宝类商品为代表的升级类商品持续领涨,分别增长39.9%、34.1%。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粮油食品、饮料等生活必需品销售分别增长20.7%、19.7%。
区域布局更趋均衡。1月至4月,全省17个市州社零额增速较去年分布更为集中,咸宁社零额增长5.9%,增速排全省第一,襄阳、宜昌分别居全省第二、第三,有力支撑全省消费市场回补。
消费是经济回暖的“温度计”。今年以来,我省通过“冰雪消费季”“2022年(春季)消费促进月”“荆楚购”等多个系列促消费活动,点燃市民消费热情。同时,抢抓节庆假期,通过引导各地举办网上年货节、推出特色餐饮消费、发放本地消费券,搅热消费市场。据省商务厅监测,春节假期省内37家大型零售类样本企业实现销售额20.9亿元,增长6.6%;32家大型餐饮类样本企业实现营业额4051万元,增长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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