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法确保“米袋子”安全 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
中新网广州6月14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省乡村振兴局专职副局长梁健称,该条例从不同的层次和维度对保障粮食安全作出具体的制度安排,“两个首次”的新特点使广东省保障粮食安全做到有法可依。
梁健介绍称,该条例首次将广东省各级政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写入广东省地方性法规。明确粮食安全责任制、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粮食生产补偿机制等,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农田等农业生产设施的建设和保护。
同时,该条例首次在广东省地方性法规中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作出制度性安排。规定代耕、引导流转、生产托管、停发补贴等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具体措施,并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对有利于撂荒耕地恢复耕种的事项作出约定”,赋予村民自治更多的内涵。“这些规定将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和调动农民种粮的两个积极性,对完成广东省粮食生产的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梁健说。
广东省作为全国人口第一大省和粮食主销区,确保“米袋子”安全尤为重要。据介绍,广东省始终把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摆在首位,建成高标准农田2512万亩,推进完成85.89万亩撂荒地复耕复种。近五年每年粮食产量总体稳定在1200万吨左右。
据悉,该条例设总则、乡村产业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治理、城乡融合发展、帮扶机制、保障措施、附则8章,共60条,规定了七个方面内容。
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黄伟忠表示,广东已锚定乡村振兴迈进全国第一方阵的工作目标。相信该条例的出台将有力地促进和保障广东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在全面推动广东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进程中贡献法治力量。
该条例将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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