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加强环境保护与治理 自然生态环境向好
(情满大湾区)粤港澳大湾区加强环境保护与治理 自然生态环境向好
中新网广州6月17日电 (记者 王坚)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近三年来,粤港澳三地环境保护合作持续深化,大湾区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自然生态环境越来越好。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于2019年2月18日印发,至今已逾三年。该纲要明确要求在大湾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生态防护屏障,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
三年来,广东推进打造大湾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粤港两地不断合作推进减排措施,譬如广东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淘汰落后产能和燃煤锅炉等,香港加强对石油气和汽油车辆的废气排放管制、逐步收紧新登记车辆的排放标准等,为粤港澳大湾区空气质素持续改善奠定坚实的基础。
2021年粤港澳三方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动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深入实施粤港珠三角空气质素行动计划,完善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监测网络,增加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常规检测,加强粤港双方数据共享与分析。
据统计,2021年珠三角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90.8%和21微克/立方米。近年来,珠海、中山、深圳、惠州、肇庆长期位列中国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列。
除空气质量变好,植被覆盖、水环境等生态环境要素指标也日益向好。据2022年广东政府工作报告显示,该省已建成碧道2075公里,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达90.2%,完成造林与生态修复192万亩,实现矿山复绿693公顷。
2022年3月,广东9市陆续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广州、深圳先行先试,强调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包括建立健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制度体系,以及加快碳交易市场建设、推进碳金融业务创新等。大湾区多个城市提出,要以产业园区为单位加速绿色循环化改造,通过集中补助、集中监测等形式,推广打造循环低碳试点园区。
日前,《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下称:《条例》)于世界环境日正式实施,首次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推进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首次确立镇街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制度,同时针对近期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形,特别规定涉疫废物处置的相关要求。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作为该市生态环境领域打基础管长远的综合性法规,将有力推动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此外,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典型的气候脆弱区,灾害性天气多发。为最大程度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粤港澳大湾区气象发展规划(2020-2035年)》于2020年11月印发实施,统筹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体系。
目前,三方议定的涵盖7大领域的52项合作任务正得到逐项落实。世界气象中心(北京)粤港澳大湾区分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科技融合创新平台筹建项目也已开工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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