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年龄阻碍,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
随着我国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持续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越来越受到重视。
老年人社会参与,是指老年人在社会互动过程中,通过参与经济劳动、政治活动、志愿活动、家庭照料活动等以满足自身需求、实现自身价值的行为。目前,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高意愿低参与。我国老年人整体社会参与意愿较高,超过七成老年人愿意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如帮助邻里和调解纠纷、维护社区卫生环境和社会治安等。但由于受到参与渠道、参与能力等限制,实际参与人数仅四成左右。二是城乡差别较大。比如,从城乡老年人就业来看,超过三成农村老年人仍在参与劳动,而城市老年人在业比例明显低于农村。三是家庭参与度高。在我国,老年人是提供家庭照料的主力军,超过一半的老年人在帮助子女照顾孩子。然而,在社会转型和家庭结构变迁的背景之下,老年人在家庭中的高参与度到底有多少是出于主动承担家庭责任的考虑,有多少是属于被迫选择,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和思考。四是网络参与增多。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和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的推进,网络参与逐渐成为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新形式。截至2021年12月,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43.2%,60岁及以上老年网民规模达1.19亿,积极健康的网络参与将有助于加强老年人的社会连接,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
我国最早于20世纪80年代初正式提出老年人社会参与这一概念,当时讲老年人社会参与主要是以尊老敬老的传统文化为出发点,将老年人参与社会视为尊重老年人、满足其自我实现需求的一种方式。但由于外部资源和老年人自身条件有限,一直以来,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发展非常有限。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内外部条件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老年人自身能力逐步提高。例如,当前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经超过77岁,接近主要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老年人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已达6.05年;老年人的经济独立性也在不断提升,2015年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供养的老年人比例为36.7%,比20年前下降了20.4个百分点。另一方面,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外部环境不断优化。首先是国家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定位已经逐渐从实现个人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上升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2020年12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出要“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此外,无障碍环境的普及以及各种智能设备和虚拟化平台的出现,使得生理因素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限制大幅减少,显著提高了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可及性。
上述变化都为实现广泛的老年社会参与奠定了良好基础。尽管如此,为全面推进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发展,还需从观念、制度、环境、教育等四个方面破除年龄对老年人发挥积极作用的制约。
一是倡导全社会积极看待老年群体。尽管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国情,但“老年歧视”现象仍然存在。在大众媒体的渲染和各种“防衰老”产品潜移默化的影响下,不仅其他年龄群体将老年人视为“负担”,老年人自己也容易产生消极的老化观念,这对老年人参与意愿和社会组织提供参与机会的意愿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亟须从观念上打破对年龄的限制,帮助社会和老年群体构建积极的老龄观。例如,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社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鼓励老年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多样化的志愿活动,结合时间银行和互助养老鼓励城乡老年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等。
二是增强制度设计的统筹性。我国当前的志愿服务、教育培训和劳动就业等体系设计都将年龄作为重要的界限和门槛。这些年龄限制让我们习惯了“上学—工作—退休”这种“三段式”的生活方式,把步入老年后就退出一切生产性活动看作理所当然。而在老龄化社会,60岁也许反而正值壮年,70岁也许还能开启一项新的爱好,因此需要从社会制度安排上打破对年龄的限制。例如,将学习和工作视为终身的权利,倡导生活方式多样化;提高现有政策的年龄包容性,使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此外,通过探索弹性退休、灵活就业制度,提高志愿服务项目参与灵活性等,加强各类社会参与的协同性,避免因时间冲突阻碍参与。
三是建设适老化社会参与环境。在认识到老年人口素质提高的同时,也必须承认老年群体与其他年龄群体在生理方面的客观差异。参与环境的适老化不足,会阻碍部分有意愿、有机会但行动能力有限制的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亟须从环境建设上打破对年龄的限制,从社区、公共空间和企业工作环境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适老化的参与环境。例如,重点对楼梯、电梯、坡道等公共建筑进行改造,为老年人开展社会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对城市公共交通、道路以及运动场所、图书馆等空间开展适老化改造,确保老年人能够安全便捷地到达各种场所;引导企业做出相应改造以适应老年员工的生理特点,为老年员工提供年龄友好的工作环境。
四是提升老年人社会参与的能力。老年教育是增强老年人社会参与能力的重要方式。但截至2019年,全国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机构共计6.2万个,注册学员数量仅为800多万,与庞大的老年人口数量形成鲜明对比。此外,目前有关老年人智能技术方面的培训较为缺乏,使得非互联网时代“原住民”的老年人面临较大的数字鸿沟。因此,亟须通过发展终身教育体系为老年人提升参与能力提供支持。例如,可以引入外国经验,开展年龄友好高校试点;支持在老年大学中开设人力资源开发、信息技术等相关课程;鼓励社区、图书馆等为老年人开展培训和讲座,拓宽老年人学习渠道。
(作者:谢立黎,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主任、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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