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印发《航空货站收货工作规范》 10月1日起实施
中新网8月1日电 据民航局网站1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航空货站收货管理工作,推动航空货站收货工作有序、高效运行,近日,民航局修订了《航空货站收货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规范》明确了适用对象为机场货站、承运人自营货站和第三方独立货站,且仅适用于货站提供地面代理服务时的场景,不适用于邮政快递等寄递企业开展快递分拨业务的情况。《规范》明确了收货限制范围,包括禁止接收的货物类型,及接收限制运输货物时应提交的证明材料;描述了人员资质、岗位职责、数量要求等收货人员基本要求;规范了收货人员检查“人、文件、外包装、标志、件数、重量”以及做好交接的流程。
另外,《规范》还明确了货站经营人应建立收货管理制度、制定称重设备管理制度和建立监控视频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对货站经营人、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提出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缩短收货时间、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能力等其他要求,鼓励企业加强创新。
此次修订的《规范》中对特种货物的接收,包括野生动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其制品、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制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必须实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都作出了详细要求。(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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