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梅花”将登陆浙江北部沿海
本报北京9月13日电 受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影响,13日白天,江苏东南部、浙江北部出现大到暴雨,浙江绍兴局地大暴雨。13日18时,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台风橙色预警,台风“梅花”的中心17时位于浙江省象山县南偏东方向大约405公里的海面上,强度还将加强,预计将于14日下午至夜间在浙江温岭到舟山一带沿海地区登陆,登陆时为台风级或强台风级,风力达到13—14级。13日18时,中国气象局分别和水利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红色山洪灾害气象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受台风影响,13日20时至14日20时,台湾海峡北部、台湾以东洋面、东海大部及钓鱼岛附近海域、黄海南部海域、长江口区、杭州湾以及台湾岛北部和东部沿海、浙江沿海、福建北部沿海、上海沿海、江苏东部沿海将有6—8级大风,阵风9—11级。13日夜间至15日,华东东部、辽宁东部等地将有强降雨。
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董林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关注台风影响和路径预报,及时调整防范措施。前一段时间的高温天气影响较大,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干旱较为严重,台风降水或对缓解这一区域的旱情及水库蓄水、农业用水等较为有利。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家防总于13日12时将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并对台风防御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国家防总要求沿海相关省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压实防汛防台风责任,按照预案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切实做好船只回港避风、人员上岸避险、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区人员转移等防范应对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目前,国家防总办公室派出的2个工作组正在浙江、江苏两省协助指导地方开展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浙江省防指已启动防台风二级应急响应,江苏、上海、福建等省市防指已启动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
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指决定于13日17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Ⅰ级。浙江省水利厅决定于13日17时30分将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提升至Ⅰ级。浙江省气象局于13日17时50分将重大气象灾害(台风)业务服务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Ⅰ级应急响应。浙江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发布风暴潮红色警报、海浪红色警报。宁波、绍兴、舟山、台州、嘉兴等市发布停课消息,长三角铁路计划从13日起停运沪昆、萧甬、京沪等普速线部分旅客列车。截至13日11时,浙江允许在海上作业的11680艘海洋渔船均已抵达避风港口。
13日9时,上海海事局启动Ⅳ级防汛防台应急响应,上海海事局所属部分沿海分支局(洋山港、金山、吴淞、浦东、崇明海事局)启动Ⅲ级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截至13日14时,崇明三岛客轮、洋山客轮均已停航(长横渡船除外),黄浦江游览船、轮渡视情况采取停航、避风等措施。
(综合本报记者李红梅、邱超奕、江南、顾春、窦瀚洋、方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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