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林草局:采取五项新举措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
中新社武汉11月6日电 (记者 陈溯 张芹)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谭光明6日表示,中国将采取五大新举措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
《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COP14)于5日开幕,大会于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大会阶段性成果。
谭光明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国湿地面积5635万公顷、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以占全球4%的湿地,承载着世界五分之一人口对湿地的主要需求。中国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总数达到2200多个,还规划将1100万公顷湿地纳入国家公园体系,实行最严格的保护管理。
当天,COP14通过了《武汉宣言》,呼吁各方以强烈意愿和实际行动,促进各类湿地的保护、修复、管理以及合理和可持续利用。
谭光明表示,下一步,中国将根据《湿地公约》和《武汉宣言》,以新部署新举措,在推动全球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科学有序推进湿地类型的国家公园建设。有序推进三江源、黄河口等湿地类型国家公园建设,加强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积极建设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有效保护途经中国的4条候鸟迁飞路线,为候鸟提供安全舒适的家园。
二是科学绘就湿地保护发展新蓝图。实施好《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到2025年,全国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湿地保护率达到55%,新增国际重要湿地20处、国家重要湿地50处。到2030年,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格局初步建立,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明显改善。
三是科学实施湿地保护重大工程。在青藏高原、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优先布局,组织实施30个左右湿地保护修复重点项目,实现综合整治和系统修复。
四是科学构建湿地保护法律和制度体系。完善以《湿地保护法》为核心的法规制度体系,制修订省级湿地保护法规,为湿地保护发展“保驾护航”。发挥河湖长制、林长制的重要作用,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定《国际重要湿地管理办法》《国家重要湿地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
五是科学建设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指导深圳市打造全球首个红树林保护交流合作的“国际红树林中心”,全面开展技术交流、信息共享、监测评估和援外培训,为各缔约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供服务和帮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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