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60条惠及台胞措施”修订版发布
中新社广州2月7日电 (记者 郭军)记者7日从广州市台办获悉,由该办与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新修订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穗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2023年修订版),近日正式发布。
据了解,此前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穗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于2018年7月出台,受到广大在穗台胞台企欢迎。2023年2月1日发布的修订版着重从惠及台胞政策红利、拓宽台企发展渠道、帮助台企转型升级、支持辅导台企上市、鼓励融入广州南沙发展、提供精准涉台服务、保护台商合法权益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条款总数仍为60条。
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政策条文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多条政策第一时间将新近出台的《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精髓内容融入其中。如修订后的政策第2条和第51条,规定在穗台资企业与本市企业同等享受先行启动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在广州行政区域范围工作的台湾高端人才或紧缺人才可按程序申领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因应广州打造国际科技创新枢纽,第7条和第8条鼓励台资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规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可获累计最高100万元人民币的财政补贴,所得税减免至15%。“专精特新”小巨人可获最高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同时,此次政策修订注重落实落细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广州享受同等待遇的具体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
据了解,广州是台商投资大陆的首选地和投资聚集程度较高的地区之一,截至目前,历年累计批准台资项目4111宗,投资总额277亿美元,合同台资149亿美元,实际到位台资90亿美元,常驻在穗的台商及眷属超2万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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