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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电捕蚯蚓”写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 广西玉林经销商:不敢收野生蚯蚓了

发布时间:2023-02-16 16:38:00来源: 成都商报

  2月13日,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由新华社受权发布。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全文包括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等九个部分。关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文件中明确提出“严厉打击盗挖黑土、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

  小小蚯蚓,为何引发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关注?

  据了解,蚯蚓在生态系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在掘穴过程中疏松了土壤,有利于植物对水资源的吸收,蚓粪再次参与到大自然循环。但与此同时,由于干蚯蚓(地龙)具有很大的药用价值,能够通经活络、降血压、止咳平喘等,随着药用需求的不断提高和人们逐利行为的加剧,近年来,一些地区电捕野生蚯蚓变得越发猖獗,对区域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威胁。

  事实上,去年至今,监管部门和媒体已多次曝光电捕野生蚯蚓的违法行为。去年夏天,红星新闻记者曾赴广西玉林,对当地大肆电捕野生蚯蚓的现象进行了报道。2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再次联系到玉林市一家此前销售地龙仪(电捕野生蚯蚓的工具)的五金店主,对方表示已经不卖地龙仪了,“现在不允许销售”。玉林市中药港也有商家称,现在管得严,不让收野生蚯蚓了,“销售的地龙是从泰国进口的,售卖本地地龙的话要有正规来源和手续”。

  电捕蚯蚓已在销售端展开治理

  去年7月底,红星新闻记者在广西玉林调查发现,有很多五金店都在销售地龙仪。而在农村的田间地头和山坡上,可以看见当地村民拿着地龙仪在电捕野生蚯蚓。在玉林市中心的中药港,有十多家收购当地野生蚯蚓、晒干后制成地龙的商贩,甚至有走街串巷到农村收购的商家。

  有农户告诉记者,“我们这边(捕捉野生蚯蚓)都是用电打的,现在(7月份)收的干蚯蚓120元/斤,等到八九月份的时候可能卖到130元/斤。”有农户花了500多元买来地龙仪,仅仅一个上午就能捉到十多斤湿蚯蚓,卖100多元钱。

  随着电捕野生蚯蚓日益猖獗,当地农田已经基本看不到野生蚯蚓,村民称要到很远的山上或者下过雨后才能捉到。此前玉林市监管部门曾在大容山自然保护区执法时收缴非法捕猎者的作案工具,并放生野生蚯蚓等,但收效甚微。

  2022年9月,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对电捕野生蚯蚓进行回应,称一方面农业农村、林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职责加强监管,整治非法捕杀、收购、加工野生蚯蚓乱象。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有关线索以及当地相关规定,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监管,及时下架处理野生蚯蚓捕杀产品设备,净化网络市场环境。而且江苏涟水、广西玉林、云南昆明等地开展了多部门联合治理行动。

  那么去年至今的执法效果怎么样呢?

  2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拨打了玉林市一家售卖地龙仪的五金店主的电话,对方表示现在已经不卖了,监管部门要求不允许销售。

  玉林中药港的经销商陈先生向红星新闻表示,现在销售的地龙都是从泰国进口的,“去年10月就不让收当地(野生)蚯蚓了,现在出政策了,不能搞,管得比较严。”陈先生说目前手里的货不是很多,地龙售卖价格在230元/斤左右,大部分卖给了药厂。“当地也没有捕捉了,属于违法行为。”

  另一位商家告诉记者,他们售卖的地龙来自全国各地,不过都是养殖的,“地龙的货源要正规有手续”。

  红星新闻记者咨询玉林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时,对方表示,电捕蚯蚓是违法行为,如果发现的话,检察院会介入,并提起公诉。“目前对野生蚯蚓的捕捉、电击分为两种情况,在山上的话属于林业部门管,在田间的话属于农业农村局业务范围。目前还没有把野生蚯蚓完全归到哪个部门去管,主要看发生的地方。”

  而玉林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向记者回应,因为蚯蚓没有在野生动物名录里,所以不归林业局管。之前在大容山自然保护区抓到电捕蚯蚓的人员,只是规劝他们不要进保护区电击蚯蚓了,并没有立案。

  由此可见,当地对电捕蚯蚓的监管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保护蚯蚓也是保护农田生态系统

  据了解,蚯蚓对生态系统具有很大的调节作用,其通过在土壤中穿行掘穴,可改善土壤团粒结构,提高土壤通气透水性、水资源利用效率等,为植物生长创造良好条件。因而,大量捕捉蚯蚓会造成土壤排水性能变差、板结,最终失去活性,不利于农作物生长。

  另外,蚯蚓的取食、消化、排泄等活动,还能加速土壤中有机物质降解,促进土壤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在平衡和稳定土壤生态系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土保持研究所副所长,世界水土保持学会副主席王飞研究员向红星新闻表示,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到“严厉打击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显示了中央对农业问题的关注从化肥、农药、农机逐步向更全面的方位推进,把建设高标准农田作为重要内容,而且非常重视农田土壤与土壤生态系统等核心内容的保护。

  王飞认为,严厉打击电捕蚯蚓不但是保护耕地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保护农田生态系统的具体措施,是依法治国、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思想的彰显。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发会”)秘书长周晋峰向红星新闻表示,在此之前,电捕蚯蚓的立案、取证、审案都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粗看起来好像没有依据,但实际上有生态文明写入宪法,所以是有据可依的。

  据了解,2020年7月8日,“绿发会”曾对广东省中山市3家生产和销售电蚯蚓机的企业提起公益诉讼。“绿发会”认为,这些商家给不特定用户提供了绝杀蚯蚓的机会,破坏了蚯蚓栖息地土壤的生态平衡,对蚯蚓的过度猎捕也会给生态环境带来不可逆转的破坏,其行为已经构成对环境的侵权。该案也被称为“电蚯蚓机第一案”。

  2021年8月12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3家企业赔偿经济损失约159万元,并在全国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2022年2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布维持原判。

  “经过各方的不懈地努力,‘严厉打击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被写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说明中央十分关注且了解实际情况,是与时俱进的,并广泛地采纳实践中的案例。”周晋峰表示。

(责编: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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