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一拖多”再引投资者质疑 专家称投研能力是决定管理规模的关键参数
本报记者 王思文
2月份以来,多位知名基金经理卸任旗下部分基金产品基金经理职务,部分基金产品或增聘新基金经理共同管理。例如诺安基金蔡嵩松管理的诺安成长混合、诺安和鑫混合增聘新基金经理,冯明远卸任信澳匠心臻选两年持有和信澳先进制造等产品。一时间,市场上老生常谈的基金经理“一拖多”话题再次引起热议。
近日一位基民对《证券日报》记者发出质疑,“投资是个精细活,基金经理一人管理多只产品真的管得过来吗?”
多位业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基金经理同时管理两只或两只以上基金这一行业普遍现象,投资者需着重关注两个维度的问题:一是基金经理所管基金产品的类型,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一拖多”情况不会造成明显的业绩影响。二是市场更应该关注基金经理的投研能力是否和其管理的产品规模相匹配,切勿“一刀切”来看待“一拖多”现象。
平均每位基金经理
管理3.23只基金
“一拖多”是指单个基金经理同时管理两只或两只以上的基金,又称为多基金管理。当前市场共有10000多只基金,与之对应的基金经理数量为3260名,平均每人管理3.23只基金。其中,有174位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数量超过10只,41名基金经理管理数量超过15只。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管理超过10只基金产品的基金经理平均管理年限达到6.13年,管理经验超过10年的比比皆是,例如华夏基金的徐猛、易方达基金的成曦、汇添富基金的过蓓蓓等。
从产品类型来看,这类“一拖多”的基金经理多为管理指数型基金的基金经理,或者偏债型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产品的基金经理,而一人管理多只主动权益类产品的情况占比相对较少。
北京地区一位公募FOF基金经理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常来说,如果基金经理所管产品主要是同类型的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或货币基金,‘一拖多’对产品的业绩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主动权益基金所受到的影响更值得思考。”
对于基金业出现“一拖多”的原因,上述公募FOF基金经理表示,在公募基金产品迅速扩容的背景下,公募基金经理人才相对短缺、基金管理人才“供不应求”是导致市场中“一拖多”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
那么,基金经理“一拖多”是否会影响产品的正常运行和业绩表现?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李学峰教授研究表明,在采用DEA相对效率评价模型对于单基金和“一拖多”基金效率进行实证检验并进行有效性分析后,结果表明,单基金管理模式下的基金样本管理能力较“一拖多”模式下的基金样本管理能力更强,前者比后者的相对效率更高。
关注基金经理所管规模
与投研能力是否匹配
监管层早在2019年就针对基金经理同时管理多只基金产品的现象进行规范,要求全市场主动管理型基金经理最多管理10只产品,被动型产品的基金经理最多同时管理15只产品。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2020年发布的《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中提到,为确保兼任基金经理具备充分履职能力,需合理调配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公募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数量,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产品外,原则上不超过10只。
一位管理经验超过10年的公募基金固收部总监对《证券日报》记者直言,其管理多只基金产品不存在影响产品业绩的情况。“目前市场上的投资者对于风险和收益的理解千差万别,其中投资固收类产品的客户主要是追求稳定的收益率,在此背景下,我们会通过不同的策略提供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来满足客户这种差异化需求。基于十几年的投资经验,管理多只固收类基金产品也不会出现‘分身乏术’的情况。”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比起基金经理到底管理了多少只产品而言,市场更应该关注的是基金经理的投研能力是否和其管理的产品规模相匹配,从而提升行业规范化运作水平。事实上,‘一拖多’对于基金经理的精力、研究能力以及风险控制力都是很大的挑战,任何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能力边界,一旦超过了这个边界,基金经理的管理就会出现问题。”(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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