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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健全营商环境法律制度体系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发布时间:2023-06-15 15:00:00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14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袁达6月14日表示,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打通堵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健全营商环境法律制度体系,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加强经营主体权益保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14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有关情况。会上有记者问:法治环境既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区域营商环境优劣的一个关键。请问,我国当前营商环境的法治建设情况如何?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考虑?

  袁达介绍,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了一批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规章,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不断提升我国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袁达指出,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打通堵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重点做好3个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营商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加快完成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不一致的法规政策文件修订废止工作,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1+N+X”法规政策体系。这里的“1”指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N”指各部门制定的相关领域单行法规政策,“X”指各地区出台的配套法规政策。在巩固已有改革成果的同时,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逐步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制定涉企政策时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要求,重大涉企政策出台前充分听取相关企业意见。

  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深化推进综合监管改革,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根据企业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普遍停产停业,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扩大多部门联合监管范围和频次,完善监管方式,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三是加强经营主体权益保护。推动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严格执行产权保护司法政策,明确和统一裁判标准。全面推广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制度。加大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涉企法规政策知晓度和获得感。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推动惠企政策快速兑现、应享尽享。

(责编: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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