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强调履约要求,明确“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须按协议约定,到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同时要求,确保“优师计划”师范生离校前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2021年,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文,实施“优师计划”。依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与地方师范院校,采取定向方式,每年为832个脱贫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中小学校培养1万名左右本科层次师范生。2025年,国家首批优师计划本科生即将毕业。
教育部在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强调履约要求,明确“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须按协议约定,到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违约记录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同时强调,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履约管理。除三种特殊情况外,未到定向县中小学任教,或者履约任教未满6年且不继续履约的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视为违约。
三种特殊情况分别是:
(一)在学期间经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认定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从教。
(二)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认定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从教。
(三)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劳动能力鉴定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从教。
在优化就业服务方面,通知提出,毕业当年3月起,培养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面向尚未确定任教岗位的“优师计划”毕业生,一人一策制定方案,推动履约任教。毕业当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优师计划”师范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定向县中小学校任教。确保“优师计划”师范生离校前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政策保障。要确保编制岗位,保障符合条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履约任教有编有岗;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为“优师计划”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在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中优先支持履约任教的“优师计划”师范生攻读研究生,持续支持“优师计划”师范生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
通知还明确,对于“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教育部将视情缩减该专项在当地的招生计划。
(总台央视记者 潘虹旭 周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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