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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美国所谓涉疆法案的违法本质

发布时间:2023-04-11 09:01:00来源: 人民日报

  2022年6月,美国无视国家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将所谓“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生效并付诸实施。这是美国以国内法取代国际法向他国施加单边制裁做法的又一恶劣例证,对国际法治和国际秩序产生严重破坏性影响,再次暴露美国在处理国际关系时的霸权本性。

  首先,涉疆法的制定和施行严重亵渎法治精神。美国向来以所谓法治国家自居,但为围堵遏制中国,美国的立法者、执法者肆意践踏法治原则,置法治精神于不顾。所谓“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充分暴露了这一点。

  美国指控新疆“强迫劳动”完全是建立在不实报告基础上,其中充斥着对中国扶贫政策、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项目的歪曲和臆想,被用作证据的数据和照片移花接木、错误百出、前后矛盾,不具有可信度。美国政府和国会仅凭几份不堪一击的虚假报告,在未经任何司法程序和质证程序的情况下就认定新疆存在“强迫劳动”,不可谓不荒诞。

  其次,涉疆法无视国际法基本原则,严重侵蚀国际法治、扰乱国际秩序。国际社会由平等的主权国家组成,“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而美国恰恰习惯于依其本国法向别国发号施令。在人权问题上,美国素来不愿接受国际人权公约确立的人权标准,而是以美国国内法为依据审查其他国家的人权状况,以他国违反美国国内法确立的标准为由频繁制定人权制裁法,对他国的个人、企业、实体甚至政府机构实施制裁。这种将一己国内法当作“国际规则”强加于人的做法,是对国家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公然违反。

  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美国完全无视其各项义务,恣意违反公平、公正、客观的国际经贸规则,严重扭曲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破坏市场原则。为实现恶意打压中国的目的,该涉疆法将在中国新疆地区全部或部分生产产品均推定为所谓“强迫劳动”产品,除非能够提供明确、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供应链上任一环节均不是使用强迫劳动生产的,否则禁止进口。事实上,几乎没有企业可以满足美国设定的所谓“可反驳的推定”,只能被迫寻找更昂贵的替代品。这种专门针对中国的歧视性做法不仅给全球进口商带来极大的不合理负担,也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造成严重危害。

  最后,涉疆法以维护人权之名行侵犯人权之实,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美国这部涉疆法案妄图诋毁和污名化中国产品。涉疆法要求供应链每一个环节都不采购新疆产品,不雇佣来自新疆的员工,其实质是要试图剥夺新疆各族群众的工作权,严重侵害当地民众的生存权与发展权。鉴于受影响的产业规模之大以及全球供应链相互交织,不仅中国劳动者的权利会受到侵害,全球各地产业工人的基本权利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美国再次以维护人权的名义,制造着人权灾难。

  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表示,单边经济制裁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造成巨大影响。联合国单边强制措施对人权负面影响问题特别报告员阿莱娜·杜晗表示,单边制裁措施会对人权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一些国家尤其是美国,通过对与受制裁方开展业务的主体处以罚款和二级制裁来在全球范围内实施制裁……二级制裁或威胁实施二级制裁以及采取民事和刑事处罚是非法的”。

  中国坚决抵制强迫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各省份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众多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强迫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立了“强迫劳动罪”。2022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时任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盖·莱德表示,中国批准两项强迫劳工公约“表明中国对国际劳工组织价值观的坚定支持,反映了中国保护任何女性或男性工人不陷入强迫劳动行为的承诺”。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即便美国涉疆恶法祭出“人权”大旗,也无法掩盖其违法本质。美国的恶意打压不会也不可能阻止中国不断前行的稳健步伐。

  (人民日报 戴瑞君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

(责编: 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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