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呼吁共同制止和打击在武装冲突中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
中新社联合国5月2日电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耿爽2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表示,中方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制止和打击在武装冲突中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
当天,在法国、阿联酋、意大利、塞浦路斯举办的“武装冲突中保护文化遗产”阿里亚模式会议上,耿爽发言说,文化遗产延续民族精神、传承国家文明,是人类的宝贵财富。在殖民时代,列强大肆掠夺破坏文化遗产,造成的损害至今未能恢复。近现代以来,武装冲突进一步给文化遗产带来灾难。
耿爽表示,2003年伊拉克战争期间,蕴藏无数珍贵文物的伊拉克国家博物馆惨遭洗劫。2014至2017年间,“伊斯兰国”恐怖组织将摩苏尔和巴尔米拉的许多文化遗迹沦为废墟。中方谴责一切在武装冲突中破坏文化遗产的举动,呼吁国际社会团结协作共同制止、打击这种行为。他并强调以下四点:
一、要严格遵守国际法。为保护冲突局势中的文化遗产,国际社会制定了多项国际公约,安理会还专门通过了第2347号决议,这些法律文书应得到有效遵守执行。冲突各方要采取切实措施,让文化遗产免受战争损害。国际社会要根据冲突地区国家意愿,帮助他们完善国内立法,建立预警机制,加强执法能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修复水平。
二、要化解对抗冲突。这是保护冲突地区文化遗产的根本之策。要坚持通过对话协商等政治手段解决争端,加大斡旋调解力度化解矛盾,推动和平和解,消弭仇恨敌对。要加强国际反恐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行径,恢复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和平稳定。
三、要加强文明交流。文明隔阂是文化遗产遭到破坏的重要原因,交流互鉴是保护文化遗产的有效途径。中方提出的全球文明倡议,倡导尊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加强国际人文交流。我们要推动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包容超越文明优越,尊重并珍惜人类文明的一切成果,人类文化的一切遗产。
四、要推动文物返还。这是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也是文化财产原属国人民不容剥夺的基本文化权利。各国应根据有关国际法律框架和原则,共同打击文物走私和贩运,推动文化财产返还。中方坚持对非法出境文物进行追索的权利,将继续依照相关国际公约和中国法律规定,追索非法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
耿爽说,作为文化遗产大国,中国积极参与“冲突地区遗产保护国际联盟”工作,于今年4月推动成立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并设立“亚洲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中方将继续同各国一道,共同守护好全人类的文化瑰宝和共同记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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