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月6日,韩国总统尹锡悦的律师尹甲根就韩国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将尹锡悦逮捕令的执行全权委托给警方一事发表立场文表示,公调处“不能像转包工程一样,将调查中的一部分全权委托给其他机关”。
尹锡悦律师方表态
公调处“全权委托”不合规
尹甲根指出,《公调处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调处可以将案件移交给其他调查机关,但没有向其他机关“全权委托”部分调查的规定。
警方若执行逮捕令 将是滥用职权
尹甲根还指出,公调处虽然没有对警察的调查指挥权,却将警察作为下级机关来指挥,希望警方也对此进行反省。如果警方替公调处执行违法的逮捕令,尹锡悦方将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措施对警方的滥用职权予以应对。
宪法法院需尽快行动
尹锡悦律师团还就首尔西部地方法院驳回对尹锡悦逮捕令的异议申请发表立场文指出,总统除了内乱罪和叛国罪之外,不接受任何刑事追诉。公调处不能以调查“滥用职权罪”为由对总统展开强制调查,也没有必要讨论关联罪行,公调处没有对内乱罪的调查权。
尹锡悦律师团还表示,在没有成功执行逮捕令的情况下,与其让首尔西部地方法院认可异议申请,最根本的解决方案还是由宪法法院裁决逮捕令和搜查令是否违宪无效,因此强烈敦促宪法法院就权限争议审判等尽快做出裁决。
逮捕令执行权被转交
△韩国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
韩国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6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将把对尹锡悦总统逮捕令的执行权限全权委托给韩国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公调处保留对尹锡悦的调查权。韩国公调处表示,只有全权委托警方,才能迅速有效地执行逮捕令。
韩国公调处6日发布公告称,已于5日晚向韩国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发送了对尹锡悦逮捕令执行的全权委托公文。韩国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6日说,当天早上收到公调处5日晚发出的公函,要求将逮捕令执行任务移交给警方。对此,警方正在进行“法理考量”。
(总台记者 张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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