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在京设立国家植物园
本报讯(记者 朱松梅)中国政府网昨天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设立国家植物园的批复》。批复显示,北京国家植物园将由国家林草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中科院、北京市人民政府四方合作共建。
2021年10月12日,习近平主席出席《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并发表主旨讲话,宣布启动北京、广州等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
建设国家植物园,首都北京拥有坚实的基础。2012年至今,本市接连启动两轮百万亩造林工程,优化了首都生态格局。如今,全市已建成万亩以上森林湿地29处,千亩以上森林湿地250处。随着生态环境优化,新物种不断涌现,全市维管束植物达2088种,包括国家及北京市重点保护植物80种。
国务院批复显示,国家植物园建设要坚持以植物迁地保护为重点,体现国家代表性和社会公益性;坚持对植物类群系统收集、完整保存、高水平研究、可持续利用,统筹发挥多种功能作用;坚持将植物知识和园林文化融合展示,讲好中国植物故事,彰显中华文化和生物多样性魅力,强化自主创新,接轨国际标准,建设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万物和谐的国家植物园。
国家林草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业务指导,会同中科院、北京市人民政府建立四方协调机制,密切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统筹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抓紧组织编制国家植物园建设方案,突出植物迁地保护及科研功能,落实首都规划管控要求,合理控制建设规模,按程序报批后抓好组织实施。
中科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成立理事会,形成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管理模式,依托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和北京市植物园现有相关资源,构建南、北两个园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挂牌、统一标准,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重点功能区、馆藏设施、科研平台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建设运行管理水平,稳妥有序推进国家植物园建设各项任务。
批复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对国家植物园的支持举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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