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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省“两会”特别报道】以更高政治站位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1-18 15:20:00来源: 山西日报

  审议法规草案46件,通过42件,作出决议决定10项,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4项,检查和调研12个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审查规范性文件98件……

  2021年,是我省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也是省人大常委会担当作为的一年。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在深化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

  “小切口、有特色”,地方立法促发展保善治

  2021年3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法规的出台,巩固了改革成果,促进了改革深化,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这是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小切口、有特色”立法探索的一个缩影。

  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继续加大立法支持改革、促进转型的力度,除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外,还制定外来投资促进、康养产业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等条例,审议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作出契税适用税率以及减免税事项的决定,基本构建起支撑转型综改、高质量发展的“1+X”法规框架。

  紧盯具体问题,回应人民关切,扎实推进惠民立法。作出促进技能山西建设的决定,推动技能成才、技能就业、技能增收;选小角度,制定全民阅读促进条例,逐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定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修正残疾人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推动慈善事业发展、规范特殊群体保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完善生态环保法规。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开创我省协同立法先河,开展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市市协同立法,用最严密的法治守护表里山河。

  与此同时,围绕山西灿烂的传统文化、不朽的文化遗产,制定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构建古村落、山西省传统村落、中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金字塔”式保护格局;制定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促进传统酿制技艺传承发展,保护好这块“活化石”。

  寓支持于监督,推动重大任务落实和法律法规实施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聚焦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深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努力做到既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又更好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履行法定职责。

  加强专项工作监督,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报告、省监委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报告、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检察机关开展控告申诉检查工作报告。

  强化计划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切实承担好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两项职责。听取审议决算、预算执行等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两次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跟踪督促政府采取过硬措施加强整改,促进完善相关制度99项,一定程度解决了屡审屡犯问题;拓展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功能,加强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有力保障了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中贯彻落实。与此同时,依法、全面、有效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责,实现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四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全覆盖。

  为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开展开发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两项执法检查,对5个方面的法规进行执法调研,委托设区的市开展两项执法检查。结合审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打出推动法律法规实施的“组合拳”。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与此同时,探索建立了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由法规实施单位按年度向常委会作自查报告或常规性报告。2021年组织4件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52件法规进行了常规性报告,推动更多法规活起来、落下去。

  发挥代表作用,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2021年8月19日,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交流会在吕梁市召开。自2018年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三年规划实施以来,全省各级人大建成1510个联络站、3783个联络点,探索出具有山西特色的“联络站+”工作模式,为代表执行职务、开展活动、联系群众搭建了重要平台。

  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把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认真落实代表工作3件法规,及时配套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等5个方面49个实施细则,持续深化代表工作。

  为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赴17个承办部门与直接责任人“面对面”“零距离”沟通,健全议案办理机构负责同志与代表沟通机制,力求做到过程和结果双满意。同时,对议案建议网络平台进行改版升级,确保交办及时、督办到位,全程可视、便捷高效。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39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其中8件议案涉及的8个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或正在审议,其余的列入立法计划或作为重要参考。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883件建议,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认真研究办理,兑现答复承诺,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为使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省人大常委会常态化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走访、座谈等活动,直接听取、充分反映群众意见。首次组织省人大代表专题视察2021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形成制度化安排,推动民生实事真正办到老百姓心坎上。

  征途漫漫,砥砺奋进。2022年,新的征程已经起航。省人大常委会将拼搏进取、担当作为,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记者杨文)

(责编: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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